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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修護處員工女兒的心聲


g265532 wrote:
拍世!google到錯誤資料,應該是35.22韓圓比1元台幣


你還是錯,
外匯差10%是天與地

咖啡不喝貓 wrote:
台電漲價,民眾罵翻天...(恕刪)

哀呀~字那麼多@@眼睛都花了~人是看外表的最高的才是看內心的~女兒長什麼樣子?
我代替多數消費者的心聲說我們比較關心自己的荷包啦~
g265532 wrote:
各位版上大哥大!本人...(恕刪)


下班了!再貼一次吧!貼完緊來走,以免被追殺!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九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邀集相關部會、學者專家、團體組成委員會,審定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生產之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必要時得依行政程序法舉辦聴證會後公告之…….等等……沒有台電參加的份!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八條: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及其所產生之電能,應由所在地經營電力網之電業……….躉購及提供該發電設備停機維修期間所需之電力,電業(台電)非有正當理由,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不得拒絶…….高買低賣還不得拒絶,真是太絶了!

台電內部再生能源相關收購要點:
本公司收購發電設備產出電能之躉購費率適用如下: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施行後新設者:依簽訂購售電契約當時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躉購費率收購.......定好了就要台電照辦,不然還能怎樣!

經濟部內部資料101年4月24日:
台電公司對於合格汽電共生系統負有購電義務:依能源管理法之規定,綜合電業(台電)除有正當理由,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外,不得拒絕收購合格汽電共生系統餘電,故台電公司依法負有向合格汽電共生購電之義務………..六輕生孩子台電要養!不得拒絕!

台電公司自97.9.4起,多次邀集業者協商建立「購電費率隨利率浮動調整機制」,惟均未獲共識,故依規定報請經濟部調處,案經能源局於100.4.11第二次調處會議中作成「雙方就此爭議可依購售電合約所訂之解決方式交付仲裁或訴請司法機關判定」之決議,審計部次要求儘速解決以降低台電公司支出,惟協調不易,需持續處理……..台電虧到受不了要求仲裁,第二次調處都等了一年還沒下文!經濟部、審計部,司法機關、能源局…….中央長官們在何方?

中國時報6月13日資料:
台電工會幹部爆料指出,四年多前,民間電廠(IPP)要求台電變更天然氣成本反映機制,由每年變更為每個月,即時反映,台電曾藉此建議經濟部重談IPP利率,但在民代遊說下,連會議記錄都未納入,便被硬生生的擋下,「我們人微言輕,提出的建言連會議記錄都不被納入,出問題卻是我們來扛。」九十六年間與民營電廠協商燃料成本改為即時反映時,台電曾力主應將利率調整一併納入協商,最終並未作成結論。九十七年九月至一百年一月,台電曾四次邀集業者協商建立「購電費率隨利率浮動調整機制」,但均未能修約。九十八至去年間亦三度報請經濟部調處,但調處後仍無共識………民代遊說反應成本就即時反應,台電要調整利率就擋在門外!

有人會關心嗎?大家以為荷包是怎麼消下去的呢?
難怪台電員工現在越來越多人渴望民營化!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九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邀集相關部會、學者專家、團體組成委員會,審定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生產之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必要時得依行政程序法舉辦聴證會後公告之…….等等……沒有台電參加的份!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八條: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及其所產生之電能,應由所在地經營電力網之電業……….躉購及提供該發電設備停機維修期間所需之電力,電業(台電)非有正當理由,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不得拒絶…….高買低賣還不得拒絶,真是太絶了!
台電內部再生能源相關收購要點:
本公司收購發電設備產出電能之躉購費率適用如下: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施行後新設者:依簽訂購售電契約當時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躉購費率收購.......定好了就要台電照辦,不然還能怎樣!
經濟部內部資料101年4月24日:
台電公司對於合格汽電共生系統負有購電義務:依能源管理法之規定,綜合電業(台電)除有正當理由,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外,不得拒絕收購合格汽電共生系統餘電,故台電公司依法負有向合格汽電共生購電之義務………..六輕生孩子台電要養!不得拒絕!

台電公司自97.9.4起,多次邀集業者協商建立「購電費率隨利率浮動調整機制」,惟均未獲共識,故依規定報請經濟部調處,案經能源局於100.4.11第二次調處會議中作成「雙方就此爭議可依購售電合約所訂之解決方式交付仲裁或訴請司法機關判定」之決議,審計部次要求儘速解決以降低台電公司支出,惟協調不易,需持續處理……..台電虧到受不了要求仲裁,第二次調處都等了一年還沒下文!經濟部、審計部,司法機關、能源局…….中央長官們在何方?
中國時報6月13日資料:
台電工會幹部爆料指出,四年多前,民間電廠(IPP)要求台電變更天然氣成本反映機制,由每年變更為每個月,即時反映,台電曾藉此建議經濟部重談IPP利率,但在民代遊說下,連會議記錄都未納入,便被硬生生的擋下,「我們人微言輕,提出的建言連會議記錄都不被納入,出問題卻是我們來扛。」九十六年間與民營電廠協商燃料成本改為即時反映時,台電曾力主應將利率調整一併納入協商,最終並未作成結論。九十七年九月至一百年一月,台電曾四次邀集業者協商建立「購電費率隨利率浮動調整機制」,但均未能修約。九十八至去年間亦三度報請經濟部調處,但調處後仍無共識………民代遊說反應成本就即時反應,台電要調整利率就擋在門外!

有人會關心嗎?大家以為荷包是怎麼消下去的呢?
難怪台電員工現在越來越多人渴望民營化!

愛台灣^^ wrote:
很抱歉??那是多少??
一個月底薪+加班費+誤餐費+開車津貼+職務加給、一堆有的沒的~~
所謂的很抱歉到底是多少??
就我所知這種搶修的又是台電正式員工的,一個月15-20萬跑不掉~~
而且現在都不是他們在爬,是樓上說的台電外包商臨時工在爬的~~

樓上說的外包商請的臨時工,那才真的是真的辛苦吧~~
台電正職員工就算再基層,也比一般上班族工作輕鬆錢領的又多~~
跟一些酒店小姐聊過,最大方的除了作生意的~~就都是這些台電中油公營事業員工跟公務員了~~


我就是台電基層正式員工
我不是電廠的
我是配電巡修
也是搶修

你的話我想請教
一個月15~20萬的是哪個單位的誰
我這個依舊在爬電桿的輪班搶修員
沒領足15~20萬的部分是你要補給我嗎

滿口廢話謊話

什麼跟什麼阿
http://www.fashion.ntut.edu.tw/phpwind/read.php?tid=27814
上面的網址是台電員工薪資表
不知道大家傳言所謂的台電平均薪水9.4萬是從何而來?
是分類職員15等的高層?
還是分類職員14等的高階主管?
還是分類職員12~13等的中階主管?
還是分類職員10~11等的基層主管?
還是分類職員9等以下的一般職員?
還是分類職員4等以下的新進職員?
還是分類職員1等的實習職員?
還是評價員工13~14等的領班?
還是評價員工5~12等的一般員工?
還是評價員工4等以下的新進員工?
還是評價員工2等的實習員工?
還是大家認為一般員工或職員可以靠著輪值、危險津貼等領到中階主管以上的薪水?
或者是大家會認為基層主管以上的要輪值?
如果行政院主計處說的台電用人成本費用把它解釋成薪水的話、那麼鄉鎮民代表月薪水(用人成本費用)超過十萬哦!縣議員月薪水(用人成本費用)超過25萬很可怕哦?立法委員月薪水(用人成本費用)超過55萬嚇死人哦!
大學畢業起薪22K做到老都不會加薪?那是可憐?還是老闆可惡?
羅立委大媽自己都說了,她從會計事務所實習員工做到某公司會計經理只花了三年!薪水成長數十倍!台電的經理花了三十年才做到經理真是能力太差了?



如果要考公家機關做基層員工就不必去跟人家比較薪水了,
台電正式員工, 退休金後還有退休金, 請問現今哪個民營企業可以做到如此?
以現在台灣職場, 在同一家公司能做滿 25 年公司又願意給你退休金的有幾家?
我在股票上市公司上班, 薪水雖高又怎樣, 說不定來個不景氣就要我打包走路了,

職場就是這樣, 你覺得付出與所得不符期望, 套句 01 的名言不爽不要做, 你又沒有人攔著你,
有本事找個更好的工作滿足自己期望, 怕的是沒那個本事吧, 在台電上班又不是義務役非做不可,
在台灣真的有資格喊的只有以前那種2-3年義務役軍人,

勞退新制是這幾年才有的, 是改掉看的到確吃不到的問題, 但是代價是比例變少,
我也待過民營上市公司啊!莫非我是錯亂了?
這個版有人要我們進公家的就不要計較薪水?
別的版有人叫我們是肥貓一個月領很多?
???台電正式員工, 退休金後還有退休金, 請問現今哪個民營企業可以做到如此?
???以現在台灣職場, 在同一家公司能做滿 25 年公司又願意給你退休金的有幾家?
!!!現在都勞保新制了,做了25年還拿不到勞保退休金?難道勞退基金倒了嗎?勞保新制只要自己有提撥、或是老闆有提撥,那都一定拿得到!就算是換了25個老闆都一樣有!這是阿扁時代就留下的德政!台電員工照樣要自己提撥,所以領不到要找老闆!

心中有主就不迷網!

6月13日華視新聞
屏東霧台今天雨勢轉小,空勤隊出動載著六名台電人員,到斷電3天的山區搶修電力,同時救出受困居民,有趕著要下山考試的學生,還有生病的老太太也被及時救出送醫。
  雨一停,空勤直昇機立刻要進到屏東的霧台山區,六名台電人員帶著工具,也要跟著去搶修電力,可能是第一次坐直昇機太緊張,一名台電人員上機前還跌了一跤。從高空俯瞰,霧台山區滿目瘡痍,大片山壁崩塌、土石流肆虐,道路被掏空中斷,令人怵目驚心,直昇機進到斷電三天的霧台山區,受困居民也看到了救星……..

家園殘破大家搶著要出來,台電肥貓救星這時送進去!搶修完兔死狗烹!

泰利颱風又要來,到時台電肥貓又從狗洞爬出來,到時記得看清楚,搶修到底是台電肥貓還是包商?
毛毛細雨下女記者就說風大雨豪,各位看官!且看誰在十二級風時連續爬了超過八個小時電線桿,卻不計較政府違反勞基法 (明文規定:超過十級風嚴禁登高搶修、下雨嚴禁活電作業)?台電事後又說沒有加班費直接補休假,輪班的還沒得休?

肥貓、肥貓、肥貓多少不義假汝之名以行!(看不懂?謝謝!看得懂?多謝)
辛苦的都是前線人員....
被罵的也是....

上面的就等領人民血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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