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OKA wrote:
她讓東華大學的學生開始團結了起來,用學生與輿論的壓力去迫使學校去做出一些改善之道來回應學生,成立可供學生諮詢的地方,正視這個問題,雖然不一定能就此一勞永逸的解決租屋糾紛,起碼也是一個正面前進的大方向,往後,東華的學生們,若再面對類似的問題,不再求助無門,不是孤立無援,遇到租屋糾紛,只能在學校網路上吐苦水而已。
需要用死才能讓學校同學重視嗎?
這些同學基本上看資訊好像都是在網站上面討論導致相關討論涉及毀謗內容。
因為這些同學並沒有實際租下他的房子,如果有租到這個房子同學可以用消保官出來處理。
因為那是消費糾紛的案子。
我只能說同學唸書都念到哪去了?
大家都是知識份子吧。不會多問問別人吧。
還有這種官司頂多就是緩起訴。不然就是緩刑只是罰一些錢。
最近一件判例 台灣打人一頓只要賠五萬。
你們覺得這個案子會賠多少?
這位死的真不值得.真是不孝女!
檢察官說法
NIOKA wrote:
沒錯,很多事情是沒有完全解決掉的方法,只有尋求改善之道,然而您的上一篇文章有提出【改善之道】嗎?
要不然說穿了,那一篇文章看起來就像是藉機抱怨您週遭人士的抗壓性過低。恕刪)
我以為這個討論區是讓大家抒發自己想法的園地.
針對這個提出【改善之道】,不是我的本行,恕我無法提供
不過自殺的原因我認為不外乎下列幾種
1.受到挫折,一時想不開(例如感情方面)
2.沒錢活下去,或被討債公司逼到走頭無路
3.本身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例如憂鬱症)
4.相邀自殺,只為了好玩
5.畏罪自殺
現今的年青人真的有些想法及表達方面感覺怪怪的
舉例
1.有一天我跟我一位員工聊天:你讀到研究所還不錯嘛.他的回答竟然是"哦,那只要花錢就可以拿到文憑了...無言

2.有一天我問一位員工(20出頭):你這份文件怎麼沒有用釘書機釘釘好呢?他的回答竟然是"釘書機沒有釘書針了"


看起來好像是很小的事情但我真的

我也曾經患有憂鬱症,把百憂解當飯吃(當然還有其他藥物,如易眠安、據說是二級安眠藥R字開頭的長效安眠藥)
百憂解具醫生告知副作用:小弟弟抬頭不能
小弟還是吃了
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並不丟臉,最丟臉的是人不正常,還抗拒去看精神科
當年我也沒自殺
路是自己選的,如果自己稱不過去,被說抗壓性低是理所當然!
歡迎來我的相本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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