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ual0612 wrote:律師另一種責任就是在保護當事人 不要被有心人 亂扣帽子 去認不是自己做的案子!...(恕刪) 這是沒錯。但如果是方唐鏡之流(顛倒黑白),或是單純(無知)到輕信遭當事人且遭利用,那就不知道該說啥了...
jackual0612 wrote:替當事人辯論 每個人看法不同! 但替當事人把關不要被扣帽子也是律師存在的理由之一! 但這件案子讓大家生氣的是,永然的大律師為了替ma幫脫罪,竟然對被害人亂扣帽子!什麼他們很乖都繫了安全帶,司機卻無理大罵;然後他們被罵後想換車,司機還襲胸!之後起爭執,司機還踢傷友寄的腳,幸好是友寄大人大量不告司機!請問發表這種胡亂扣人帽子聲明的律師,大家罵她有罵錯嗎?
律師也有職業道德要遵守啊, 再不行也要有身為一個人應有的最低標準道德,也就是良心, 當你知道事實後還為了錢讓周星馳的威龍闖天關情節真實上映, 我覺得被輿論公評也是剛剛好而已, 只要不是針對人身攻擊就好, 誰叫你要賺這種黑心錢
gufan wrote:永然的大律師為了替ma幫脫罪,竟然對被害人亂扣帽子!...(恕刪) 個人是認為 律師當然是替當事人脫罪!難不成要說 把當事人關起來! 沒聽過 某名人說被告有說謊的權利! 只是對被害人亂扣帽子這事 每個人看法不同! 律師當然會選對自己當事人有利的一邊或許是做的有一點太過份! 但現實中律師就是這樣子 只是你沒有親眼見識過
Zaisen wrote:這種東西一般是律師聽...(恕刪) 這律師盲目攻擊受害者,鄉民也沒義務不攻擊該律師既然該律師不加查證就發起攻擊,那剛好大家就不需有太多理由攻擊下去就是了,彼此半斤八兩,律師也不要怪大家亂K一通
jackual0612 wrote:沒聽過 某名人說 被告有說謊的權利...(恕刪) 就是這種人似是而非的言論才會造成這幾年社會的紛亂人可以為了獲取自己利益就不擇手段嗎?有道德可言嗎?小時候就被教導犯錯就要誠實面對,接受處分的教育是否教錯了?勇於負責是白癡行為嗎?如果被告有說謊的權利(因為怕被判刑)那下面的事情也變得理所當然犯人有拒捕的權利(因為怕被抓)囚犯有逃獄的權利(因為怕被關)學生有作弊的權利(因為怕被當)窮人有搶劫的權利(因為怕餓死)綁架有撕票的權利(因為怕指認)選舉有買票的權利(因為怕落選)........能夠對自己的錯事狡辯還說的理直氣壯...人要知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