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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調從言語做起, 用詞代表個人水準, 本人對挑詞用語的一些想法(更新)


ORIGINAL BLUE wrote:
我都是聽海皇兄說的....(恕刪)

我都是聽藍伯伯說的.
不過說實話,沒有很認真的在參加正式活動時,"打槍"一詞確實是口語,要很認真想才會往三個字那邊去聯想。我自己想到的畫面是:美國西部片中槍戰時,敵人突然衝出來朝自己開槍因而我方受傷嚴重...

或者是想像警匪片中:歹徒冷不防突然冒出來朝警方開槍...

前面朋友講的打牌冷不防被擊敗也可能是用語的來源,如此也沒也低俗的意思。

話說回來,口語中"打槍"的意思要用哪個用詞來取代好像都沒辦法完全表達意思,大家有更好的說法嗎?因為要同時表達:沒有辦法事先料想到因而提防,進行某件事情中被交涉的對方提出很嚴厲、負面的批評,因此自己會受傷、窘迫、無法處理。我想到 "嗆" "嗆聲" "放冷箭" "吐槽"(這個詞我不喜歡) 好像都沒有這麼傳神。


"小姐" 一詞被大陸用做不好的意思是語言意義演變很好的例子。另外香港的中文也有許多通俗口語的用字用詞,因為實在沒想到字詞可以那樣使用,每次看到都讓我覺得很好玩。但我知道那是語言讀音的影響,所以不會覺得低俗或怎樣。
老覺得對這種地方口語或大眾流行語太過要求,一定要以特定標準來說人家低俗甚麼的,感覺也是某種本位主義優越感作祟,不論是站在哪個地方方言或 那個年記(年代) 的立場都一樣。大家都說我才是正統,這種爭議也沒甚麼意思。
打手槍一詞其實是”放手銃”的轉用,此用法來源甚古,我個人記憶中在明末的繡相小說裡就常見這個用法,在”二刻拍案驚奇”裡一個關於新寡未亡人與道士偷情的故事裡就有,原文大概是”(兩個小道童)淫興難遏,各放了一個手銃”,手銃這詞現在沒有人用了,改成手槍,也是合理.

至於現在把打槍當成退貨,reject的用法,大概在二十幾年前我剛上大學時就已經相當普遍,那時我在風月場上還是個雛兒,讓識徒老馬帶去開眼界時就被千叮嚀萬交代:來這花錢就不要餓鬼假細意,不中意馬上打槍,不要浪費時間”,差不多在同時間打麻將也普遍有”放槍”的講法,感覺上後兩者和”打手槍”語彙並沒有直接的來源承接關係.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就個人來說 屌這字我也蠻討厭別人掛在嘴邊的,

我覺得樓主開這篇立意良善,

但也有點文化的本位主義太重,而且有些選擇性。

比如說 你說的踹共 就是台語直接借音翻成的。

認真就輸了 躺著也中槍之類的這些由非主流文化產生出來的用語,其實也蠻具有趣味性的。




你覺得不妥卻自己提出可創新詞 縮句

什麼 媽朋女....

這不只滑稽也讓人覺得你所謂的格調是不是有點太主斷?

以上僅是範例^^" 本人創造力不足

(恕刪)


不是想挑板主毛病,你就在字裡行間加上^^" 這樣的表情符號,

其實跟你所指出叫為低俗的例子沒什麼兩樣。

你用的符號相信也不是正式正確的用法,但卻能傳達出你想給人感受的訊息。

就跟囧沒什麼兩樣不是嘛?

語言這種東西本來就會與世與俗推移,

當然在特定的場合或者特定的身分我們還是要用字用詞正式。

就連在談話間硬要把一些詞講成英文(ex:會議、膽識、論文...)也稱不上正式,

可以說是習慣,但請別認為這是格調。

有網友開版提到新聞太多大陸用語,這當然不好用字用詞要正式一些。

至於網路網友間我想就不用這麼嚴苛的標準了。


現實嘛...

我實在很難想像我跟很要好的朋友間講話忽然全很有"格調"會變成什麼樣。






佳斯巴 wrote:
就個人來說 屌這字我...(恕刪)


我想樓主想說的是, 說話/構文時要先三思.
挑字用語的判斷基準在於自己, 而非羊群心理, 盲目追尋流行.

創字創詞的部分, 他也只是建議罷了, 沒有果斷意味.

表情符號微笑加流汗, 我是覺得還好,
但"冏"卻是人類不太能擺出的表情.

另外提到了 英文vs台語.
英文至少不會在文體上把中文變成"英葛哩西",
且具國際性, 通常只會在公司場合說.

台語在台灣這個有原住民, 客家人的社會,
硬要把台語變成台式中文的方式, 的確不是很好.

另外, 硬要改, 踹共也該是出來共, 踹共有踹大陸的字面意味, 不佳.

中文混英文的確不能說算格調,
那可能是種追尋流行跟自我感覺良好的混合體.

我的認知與樓主相似, 上面提到的詞語,
2~3句話出現一次的人, 形象可能會很差.

但不說會不會一定有格調, 那也不一定.
但相較於2~3句話出現一次, 那的確是較有格調, 較於內斂的表現.
前幾天看到綜藝節目又在拿性器官的話題來搞笑,

一點也不好笑, 看完了只覺得很悲哀,

這些藝人是否都跨越了不該跨過的線,

又是否大部分的觀眾們也跨過了這不可跨過的線呢?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noelle wrote:
麻煩版上諸君拒看垃圾...(恕刪)


嗯! 但感覺拒看歸拒看, 怎樣才可把這些節目消滅呢.
現在有很大部分的人都拒看了, 那應該有方法可以辦到.

別人看不看不關我事, 但節目存在危害社會就有點關國民的事了.
明明就是低俗節目教壞小孩, 還要人民繼續忍受個幾年? 理由卻是因為還有人在看..

由此可見光是抱著"不關我事"的心裡似乎也不太足夠, 也許每個人都該採取非常手段.



台灣沒有韓國的ANTI反力量,
這樣該如何讓低俗的節目與藝人消失呢?

應該會有好方法的~ 但沒想到罷了.

gouki201 wrote:
台灣沒有韓國的ANTI反力量...(恕刪)

台灣非北韓
不能強迫人民只能看某類型的節目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noelle wrote:
台灣非北韓不能強迫人...(恕刪)


不是在說北朝鮮啦..

南韓的電視圈很大部分是被ANTI力量整合的結果.

還記得南韓有幾位女藝人自殺嗎?
那就是ANTI力量的一種展現.

台灣可能是太忙還太善良. 通常不喜歡就算了.

南韓觀眾跟台灣不太一樣,
他們看到不順眼, 就會有一部分人想採取動作,一種屬於"恨"文化的實現.

"既然爛那為何還要存在?"
"電視上播的節目一切都要合我意, 不合意就請滾, 別浪費人民時間"
"我要24小時都能有好節目能看, 不是這種垃圾"
之類的想法.

網路上狂留惡言, 甚至去現場舉牌反對,
網上招節相同意願的人, 動用一切手段去消滅.


這也是後來為什麼韓國超注重網路實名制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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