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ala620 wrote:既然那麼囂張就讓他去...(恕刪) 既然現在他的父母都不教導的話,那套句咱們鼎鼎大名的流氓教授的名言:"鐵窗會教導會教導一切的道理" 既然父母不教,父母之過! 為何耗費社會成本擾亂社會秩序,讓大家承擔呢? 雖說得饒人處且饒人,但毫無悔意怎給饒人之處? 僅有青天法律,方能給予公道! 來人啊! 杖責500,還押大牢! 擇日再審! 退堂! (威武!!!!!)
我覺得提告吧!畢竟,對方父母就無法好好教導好小孩了若是在心軟,下次不曉得會換哪個人被那小子打也許會更加嚴重!有時,學校家庭無法將小孩的品性拉回還是得狠心下來...或許,不告他是怕他會留下污點但這樣也會讓他....告下去就對了而也希望阿姨的小孩真的要認清那個女孩是不是真的很單純不然怎會跟那種人在一起除非根本不曉得前男友是這樣的人不過通常都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