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ncentLu1021 wrote:
那請解釋一下:1.法...(恕刪)
營業稅是國稅,這早久好多年了,還搞不清楚嗎
你以為只有台北市拒繳嗎
很抱歉,連台北縣高雄市也一起拒繳,但因為人口沒台北市多,所以根本很多人忽略
而北市在敗訴之後,除了要求中央協助之外,也提出了完整的還款計畫
還款期限為期5年,預計自99年開始至103年度還清欠款,預定於每年3月及9月分兩次撥付給健保局。
而高雄市提出的是長達8至10年的還款計畫,除了95年以前的健保費積欠款在97年提出8年還款計畫(97年至104年)並按計畫編列預算償還外,另針對96至98年之健保費積欠款,在99年5月依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協商之共識,再提出8年還款計畫(100年至107年)
並且還說高雄市府仍舊認為直轄市負擔健保補助並不合理,應透過修法由中央全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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