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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給愛滋病患者留點活路

無辜.....到底真正無辜的有多少

雖然我相信還是有,但我更相信沒多少人肯說真話

同志的性行為分明就已經是得愛滋的最高危險群了,得了病之後才說自己是無辜中標?

再來掰說是被亂注射,被攻擊,被強姦得愛滋,

每個都這樣說,騙鬼阿!?

真的讓人想吐口水

有那個屁股卻沒那個膽承認自己的行為嗎?然後還要正常人來尊重你們的人權?

沒看你們上街遊行的時候,大家看到新聞時的臭罵聲,自愛一點嘛

真讓人火大,不知道哪個同志看到這棟樓之後,又要去街上亂戳人

早點立法全部帶去集中起來啦,省得正常人活在這種愛滋恐怖中
jackual0612 wrote:
真不知道 你如何證明對方有刺青勒!難不成你千里眼嗎?

不讓人看到誰知道你有刺青?...誰會歧視你?...
另外激動的是你吧?...一直在說會被歧視的也是你...

也說了註記並不會讓AIDS病患有特別衍生的隱私問題...
只有醫療人員能看的病歷一般人哪有辦法取得?...
要把病治好難道不用告訴醫生你得了什麼病?...
還是醫生都是神?...瞄一眼就知道你得了什麼病?...
這跟醫生在開藥的時候問你會不會對什麼藥物過敏有什麼不一樣?...

說你舉的例子很差是因為刺青這個例子不適合AIDS的情形...
刺青永遠是自己要求的...從你的言語中你也知道刺青在這個社會是被污名化的...
那要去刺之前你當然要評估自己會不會也被污名化...
能不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問題是AIDS不同啊...
有被配偶感染的...垂直感染的...醫療行為感染的...
這些說真的就只是倒楣...沒有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我想一般人對這些人也不會歧視...

陳MIUMIU wrote:
無辜.....到底真...(恕刪)

就是有無辜的人啊...
真的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而且也不是同性戀者就會得...
你的觀念偏差的很嚴重...
不註記
那麼有多少患者會在就醫時主動告知?
然後就為了人權再去忽視其它人的風險?
一般人已經無法從健保卡上看到內容
只剩下專業人員可以看到
難道讓專業人員可以事先預防一下的機會都不給?
讓醫護可以把防護做的更好
一方面保障他們
也保障其它沒被感染的人

以台大這次的例子
患者連家都沒告知了
要怎麼祈望在陌生的醫護面前說出口?
要不哪個人來提出一個更好的預防方案
不要只是把"尊重"兩個字掛口上就當是解答


至於為什麼不怕肝炎怕愛茲...
當你跟伴侶說"我有愛茲"後
有多少伴侶會回你"沒關係"的?
台灣人,貪財怕死要面子;凡事都要爭面子,說到會死人,面子可以不要,聽到有錢賺,命都可以不要...

Zamang wrote:
愛滋病患中
有多少比例是無辜的?...(恕刪)

愛滋患2.1萬人 男男性交得病主因

2011年 08月28日
國內自1984年出現第一例本土愛滋病患,累計至今通報的愛滋感染者高達2萬1158人。其中7千多人已經發病,有8千多人正使用雞尾酒療法治療。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指出,國內感染者的感染主要途徑,已從5、6年前的毒癮者共用針頭,轉換為性行為感染,且以男性間性行為為主,但至今從未有因器官移植而感染者。

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說,分析國內兩萬多名感染個案,46%是男性間性行為,22%為異性戀性行為,另31%為毒癮者。
疾管局組長楊靖慧說,毒癮愛滋感染者在2005年最多,當年3千多例有三分之二是毒癮者。但隨減害計劃推動,去年毒癮降為100多人。取而代之是男性間性行為。去年15至24歲學生感染者較前年增13%。楊靖慧說,政府免費提供雞尾酒療法,但因無法治癒,病患須終生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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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2+31都已經達到99%了,所以類似輸血那種的意外感染是1%
有人會說有些是被老公老婆或男女朋友出去玩回來無辜傳染的
好吧,直接大方點抓22%異性戀性行為的一半出來算是無辜
那也只有11+1=12%是無辜
其他88%本身就是高風險群
有些事硬要整個攤開來只會更難看而已.....
謝謝妳用最青春的歲月陪伴我這麼久^__^
froce wrote:
不讓人看到誰知道你有刺青?...誰會歧視你?...
另外激動的是你吧?...一直在說會被歧視的也是你...

...(恕刪)


我笑了


怎麼有人這麼會幻想! 尤其是這一句不讓人看到誰知道你有刺青?... 真是經典中的經典


只要是得到了 大家怕都怕死了! 誰會去聽你那 是因為 xxx所以很倒楣的得病勒! 因為只要聽到上半段就怕死了 誰會去可憐那下半段勒


AIDS也是另一個被汙名化病症! 誰會去管因為輸血得病! 還是自己愛玩得病 結果都是一樣勒
布魯斯韋恩! wrote:
疾管局組長楊靖慧說,毒癮愛滋感染者在2005年最多,當年3千多例有三分之二是毒癮者。但隨減害計劃推動,去年毒癮降為100多人。取而代之是男性間性行為.(恕刪)


22億醫療費是政府(全民)出的
害我好想賽羚羊
http://w3.csmu.edu.tw/~aidscare/information-2011-3.html
【愛滋藥費政策的歷史背景】
自2006年起,愛滋治療及藥費從「全民健保」中被移出來,愛滋感染者的治療及藥費,改由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每年編列「公務預算」支應。
雞尾酒療法推出以來,感染者壽命延長,服藥人數逐年增加,加上新增感染者,使得疾病管制局每年都在愛滋藥費上呈現左支右絀、「公務預算」不足窘況。
台灣愛滋藥費皆為大藥廠專利藥,藥價一直居高不下;整體愛滋相關經費超過八成用在愛滋治療藥費。(以2010年為例,全年愛滋經費實際支出22億,將近18億為藥費,防治教育等僅佔4億。)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noelle wrote:
22億醫療費是政府(...(恕刪)

N姐好
謝謝妳用最青春的歲月陪伴我這麼久^__^
皮很丘 wrote:

ChanSP1970 wrote:
看到版上有許多正義發...(恕刪)


那麼你又為什麼要幫這些人說話?難道你....就是嗎?(恕刪)


我是覺得有點好笑才回的。

意見一:愛滋病多是亂搞性關係或吸毒才會傳染,不值得同情。
意見二:雖然有些人是非經意見一之途徑而被傳染,但是畢竟是很少數(有些人就忽略掉沒關係,反正得愛滋病就是怎樣怎樣)(尤其都是同性戀!)

意見三:這些愛亂搞的人(或同性戀)又在夜店找「正常人」作無套性交,那「正常人」的活路在哪裡?

要擔心的是第一線的醫護人員,至於所謂的「正常人」,不會去夜店讓愛亂搞的人(或同性戀)作無套性交,會這麼做的也是亂搞的人,不是您口中的「正常人」。而前面也有人批評了,染病的都是些不自愛的同性戀異性戀毒癮者(顯然他們也不會是您口中的「正常人」),真正無辜的少之又少,可以忽略。如果問問版上的版友,我想每個人都會說自己是不亂搞的正常異性戀者,那被無辜傳染的機率也少之又少,究竟大家在擔心什麼活路啊?




對愛滋病群起圍攻之,妖魔化之,這些年來幾乎是沒有變,就差沒個官員出來說愛滋病是天譴了。什麼時候大家才能真正將疾病跟道德分開呢?病就是病,不要對病人做道德判斷,一個吸毒者得了愛滋開始發病了,醫生能不救他嗎?難道我們也要道德批評那些得了心血管疾病,高血壓,糖尿病的人生活飲食不控制,結果生病浪費健保資源嗎?難道我們也要跟胖子說「肥胖是不道德的,因為以後會浪費健保資源」嗎?酒是穿腸毒藥,不僅造成肝硬化,肝癌,也常常造成酒駕事故,所以我們要歧視酗酒者嗎?癌症一直是國人十大死因之首,其中15~20%是肺癌,大家尚且沒有道德批評抽煙者不自愛,造成國力損失,國家資源的浪費呢!

難道我們真的要這麼法西斯嗎?也許哪一天,各位「不幸」落入了某個族群範圍被貼了標籤(M型左邊,22k,中年失業,單親媽媽,燒炭預備族.....),從此過著被正常中產階級異性戀(而且跟清教徒一樣不亂搞)歧視排擠的日子,再來想想自己也許曾經就種過了這個因吧!
No day but today!

jackual0612 wrote:
我笑了怎麼有人這麼會...(恕刪)

你刺個菊花在褲子裡包著誰會知道...不知道的話誰會歧視你?...
還是你刺青就是為了要拿出來嚇人的?...所以一定要露出來?...
你根本就是堅持己見而已...
也沒看到你提出什麼證明說你的刺青歧視論對這個討論串有啥貢獻...
只有不斷跳針說社會歧視而已...

另外有些人就算刺青也不會讓人覺得反感...
會讓人覺得反感的要先檢討自己...

怎麼不提出為什麼你認為一個記註在電子資料裡...
一般人沒辦法的接觸的病歷資料會造成病患的隱私傷害...
這部份的高論怎麼都沒看見?...
一般人根本不知道AIDS病患長怎樣...要怎麼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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