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ual0612 wrote:
真不知道 你如何證明對方有刺青勒!難不成你千里眼嗎?
不讓人看到誰知道你有刺青?...誰會歧視你?...
另外激動的是你吧?...一直在說會被歧視的也是你...
也說了註記並不會讓AIDS病患有特別衍生的隱私問題...
只有醫療人員能看的病歷一般人哪有辦法取得?...
要把病治好難道不用告訴醫生你得了什麼病?...
還是醫生都是神?...瞄一眼就知道你得了什麼病?...
這跟醫生在開藥的時候問你會不會對什麼藥物過敏有什麼不一樣?...
說你舉的例子很差是因為刺青這個例子不適合AIDS的情形...
刺青永遠是自己要求的...從你的言語中你也知道刺青在這個社會是被污名化的...
那要去刺之前你當然要評估自己會不會也被污名化...
能不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問題是AIDS不同啊...
有被配偶感染的...垂直感染的...醫療行為感染的...
這些說真的就只是倒楣...沒有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我想一般人對這些人也不會歧視...
那麼有多少患者會在就醫時主動告知?
然後就為了人權再去忽視其它人的風險?
一般人已經無法從健保卡上看到內容
只剩下專業人員可以看到
難道讓專業人員可以事先預防一下的機會都不給?
讓醫護可以把防護做的更好
一方面保障他們
也保障其它沒被感染的人
以台大這次的例子
患者連家都沒告知了
要怎麼祈望在陌生的醫護面前說出口?
要不哪個人來提出一個更好的預防方案
不要只是把"尊重"兩個字掛口上就當是解答
至於為什麼不怕肝炎怕愛茲...
當你跟伴侶說"我有愛茲"後
有多少伴侶會回你"沒關係"的?
台灣人,貪財怕死要面子;凡事都要爭面子,說到會死人,面子可以不要,聽到有錢賺,命都可以不要...
Zamang wrote:
愛滋病患中
有多少比例是無辜的?...(恕刪)
愛滋患2.1萬人 男男性交得病主因
2011年 08月28日
國內自1984年出現第一例本土愛滋病患,累計至今通報的愛滋感染者高達2萬1158人。其中7千多人已經發病,有8千多人正使用雞尾酒療法治療。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指出,國內感染者的感染主要途徑,已從5、6年前的毒癮者共用針頭,轉換為性行為感染,且以男性間性行為為主,但至今從未有因器官移植而感染者。
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說,分析國內兩萬多名感染個案,46%是男性間性行為,22%為異性戀性行為,另31%為毒癮者。
疾管局組長楊靖慧說,毒癮愛滋感染者在2005年最多,當年3千多例有三分之二是毒癮者。但隨減害計劃推動,去年毒癮降為100多人。取而代之是男性間性行為。去年15至24歲學生感染者較前年增13%。楊靖慧說,政府免費提供雞尾酒療法,但因無法治癒,病患須終生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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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2+31都已經達到99%了,所以類似輸血那種的意外感染是1%
有人會說有些是被老公老婆或男女朋友出去玩回來無辜傳染的
好吧,直接大方點抓22%異性戀性行為的一半出來算是無辜
那也只有11+1=12%是無辜
其他88%本身就是高風險群
有些事硬要整個攤開來只會更難看而已.....
謝謝妳用最青春的歲月陪伴我這麼久^__^
布魯斯韋恩! wrote:
疾管局組長楊靖慧說,毒癮愛滋感染者在2005年最多,當年3千多例有三分之二是毒癮者。但隨減害計劃推動,去年毒癮降為100多人。取而代之是男性間性行為.(恕刪)
22億醫療費是政府(全民)出的
害我好想賽羚羊
http://w3.csmu.edu.tw/~aidscare/information-2011-3.html
【愛滋藥費政策的歷史背景】
自2006年起,愛滋治療及藥費從「全民健保」中被移出來,愛滋感染者的治療及藥費,改由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每年編列「公務預算」支應。
雞尾酒療法推出以來,感染者壽命延長,服藥人數逐年增加,加上新增感染者,使得疾病管制局每年都在愛滋藥費上呈現左支右絀、「公務預算」不足窘況。
台灣愛滋藥費皆為大藥廠專利藥,藥價一直居高不下;整體愛滋相關經費超過八成用在愛滋治療藥費。(以2010年為例,全年愛滋經費實際支出22億,將近18億為藥費,防治教育等僅佔4億。)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皮很丘 wrote:
ChanSP1970 wrote:
看到版上有許多正義發...(恕刪)
那麼你又為什麼要幫這些人說話?難道你....就是嗎?(恕刪)
我是覺得有點好笑才回的。
意見一:愛滋病多是亂搞性關係或吸毒才會傳染,不值得同情。
意見二:雖然有些人是非經意見一之途徑而被傳染,但是畢竟是很少數(有些人就忽略掉沒關係,反正得愛滋病就是怎樣怎樣)(尤其都是同性戀!)
意見三:這些愛亂搞的人(或同性戀)又在夜店找「正常人」作無套性交,那「正常人」的活路在哪裡?
要擔心的是第一線的醫護人員,至於所謂的「正常人」,不會去夜店讓愛亂搞的人(或同性戀)作無套性交,會這麼做的也是亂搞的人,不是您口中的「正常人」。而前面也有人批評了,染病的都是些不自愛的同性戀異性戀毒癮者(顯然他們也不會是您口中的「正常人」),真正無辜的少之又少,可以忽略。如果問問版上的版友,我想每個人都會說自己是不亂搞的正常異性戀者,那被無辜傳染的機率也少之又少,究竟大家在擔心什麼活路啊?
對愛滋病群起圍攻之,妖魔化之,這些年來幾乎是沒有變,就差沒個官員出來說愛滋病是天譴了。什麼時候大家才能真正將疾病跟道德分開呢?病就是病,不要對病人做道德判斷,一個吸毒者得了愛滋開始發病了,醫生能不救他嗎?難道我們也要道德批評那些得了心血管疾病,高血壓,糖尿病的人生活飲食不控制,結果生病浪費健保資源嗎?難道我們也要跟胖子說「肥胖是不道德的,因為以後會浪費健保資源」嗎?酒是穿腸毒藥,不僅造成肝硬化,肝癌,也常常造成酒駕事故,所以我們要歧視酗酒者嗎?癌症一直是國人十大死因之首,其中15~20%是肺癌,大家尚且沒有道德批評抽煙者不自愛,造成國力損失,國家資源的浪費呢!
難道我們真的要這麼法西斯嗎?也許哪一天,各位「不幸」落入了某個族群範圍被貼了標籤(M型左邊,22k,中年失業,單親媽媽,燒炭預備族.....),從此過著被正常中產階級異性戀(而且跟清教徒一樣不亂搞)歧視排擠的日子,再來想想自己也許曾經就種過了這個因吧!
No day but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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