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SA28493 wrote:先請問, 有看到在下的"先註明, 討論都是依據最右側車道有直行右轉雙箭頭情形"嗎
今天比較晚睡...呵...(恕刪)

右轉車有權利走,但請等前車走了再走請問您這個換個角度的情形是? 有無箭頭型右轉專用燈? 雙箭頭車道右側還有車道? 在右側算來第二車道(有直行右轉雙箭頭)上的右轉車要右轉<也就是右轉後是一線道, 兩線匯成一線>, 卻因右側車道有車不能及時右轉, 而堵塞到後方欲直行之車輛?
右轉燈亮不表示右轉車有比直行車高的路權(這裡指的是在雙箭頭車道)
另外請看道路交通號誌設置規則
第二百零六條
行車管制號誌各燈號顯示之意義如左:
一、圓形綠燈
(一)在無其他標誌、標線禁制或指示下,圓形綠燈表示准許車輛直行或
左、右轉。
也就是說,如果沒有標誌寫說綠燈禁止右轉的路口
右轉車在圓綠燈時請大大方方右轉
換個角度
如果右轉車因為慢車道有車所以在圓形綠燈時擋到後方直行車
也要叫他直行去繞一圈嗎?...(恕刪)
實在很想跟您說, 這種全部車輛都得以行進, 和最右側車道上因部分紅燈停部分專用綠燈行而互衝突, 這兩種情形的權利原則是不一樣的
但為尊重您的回覆, 就來做個情境吧, 雖不知現實中是否真的有這種路口(請網友提供), 在只有三燈型燈號, 圓形綠燈燈亮時, 且在右側算來第二車道(有直行右轉雙箭頭)上的右轉車要右轉<也就是右轉後是一線道, 兩線匯成一線>, 卻因右側車道有車不能及時右轉, 而堵塞到後方欲直行之車輛
請問這樣算不算也是塞車的一種? 這種全部車輛都得以行進, 應該正好符合像您先前說的, 循序前進, 相信是最好的
所以我說,理想狀況是盡量讓右轉車可以右轉只要先前說的那些想法, 大家多反諸己去先想到並做到, 不單單光只是想到自己有無違規, 相信就不會臨時強人所難且增加危險, 已說過了, 也有不違規的讓法, 法規只是最低道德標準, 而您藍色字段並無提到, 直行車是在什麼情形的雙箭頭車道不讓, 恕在下無法判斷對錯.有無違規, 但想說, 雖不必考慮別人違規與否, 可是在考慮自己的權利&有無違規外, 再多考慮別人的權利一下, 不是更好?
但有時候這是強人所難而且會增加危險
就像我在另一篇文 高公內道超車文所說的
大家要考慮的,是自己有沒有違規
假如直行車沒有違規(佔用專用車道)
雙箭頭就表示在這個車道的車,進入交叉路口後可以直行或轉彎
讓,只是給個方便(不過可能會讓自己違規)
不讓,也沒什麼不可以
否則請直接跟我講直行車在雙箭頭車道不讓違反了哪條交通法規...(恕刪)
再回到塞車的例子這個也已說過了, 不用過度舉例, 塞車時, 每部車的前後左右都是車, 就算不去叫前面的讓路, 也沒得走,這樣來討論權利, 本就是強求了, 如真要這樣一部部向前深究, 雖不同篇幅.道路, 也請看看其他網友的說法吧, 最後, 還是重複, 其實不論是雙箭頭還是純右轉箭頭, 相信大家都知道右轉請提前先靠右, 不右轉的儘量別停在這轉彎角上, 而停到了堵住了就請讓讓
前車影響到後車的權利了
所以要趕快違規開到對向車道讓後車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