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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燈右轉,讓不讓?

KESA28493 wrote:
今天比較晚睡...呵...(恕刪)
先請問, 有看到在下的"先註明, 討論都是依據最右側車道有直行右轉雙箭頭情形"嗎
右轉車有權利走,但請等前車走了再走
右轉燈亮不表示右轉車有比直行車高的路權(這裡指的是在雙箭頭車道)

另外請看道路交通號誌設置規則
第二百零六條
行車管制號誌各燈號顯示之意義如左:
一、圓形綠燈
  (一)在無其他標誌、標線禁制或指示下,圓形綠燈表示准許車輛直行或
     左、右轉。

也就是說,如果沒有標誌寫說綠燈禁止右轉的路口
右轉車在圓綠燈時請大大方方右轉
換個角度
如果右轉車因為慢車道有車所以在圓形綠燈時擋到後方直行車
也要叫他直行去繞一圈嗎?...(恕刪)
請問您這個換個角度的情形是? 有無箭頭型右轉專用燈? 雙箭頭車道右側還有車道? 在右側算來第二車道(有直行右轉雙箭頭)上的右轉車要右轉<也就是右轉後是一線道, 兩線匯成一線>, 卻因右側車道有車不能及時右轉, 而堵塞到後方欲直行之車輛?

實在很想跟您說, 這種全部車輛都得以行進, 和最右側車道上因部分紅燈停部分專用綠燈行而互衝突, 這兩種情形的權利原則是不一樣的

但為尊重您的回覆, 就來做個情境吧, 雖不知現實中是否真的有這種路口(請網友提供), 在只有三燈型燈號, 圓形綠燈燈亮時, 且在右側算來第二車道(有直行右轉雙箭頭)上的右轉車要右轉<也就是右轉後是一線道, 兩線匯成一線>, 卻因右側車道有車不能及時右轉, 而堵塞到後方欲直行之車輛

請問這樣算不算也是塞車的一種? 這種全部車輛都得以行進, 應該正好符合像您先前說的, 循序前進, 相信是最好的
所以我說,理想狀況是盡量讓右轉車可以右轉
但有時候這是強人所難而且會增加危險
就像我在另一篇文 高公內道超車文所說的
大家要考慮的,是自己有沒有違規
假如直行車沒有違規(佔用專用車道)
雙箭頭就表示在這個車道的車,進入交叉路口後可以直行或轉彎
讓,只是給個方便(不過可能會讓自己違規)
不讓,也沒什麼不可以
否則請直接跟我講直行車在雙箭頭車道不讓違反了哪條交通法規...(恕刪)
只要先前說的那些想法, 大家多反諸己去先想到並做到, 不單單光只是想到自己有無違規, 相信就不會臨時強人所難且增加危險, 已說過了, 也有不違規的讓法, 法規只是最低道德標準, 而您藍色字段並無提到, 直行車是在什麼情形的雙箭頭車道不讓, 恕在下無法判斷對錯.有無違規, 但想說, 雖不必考慮別人違規與否, 可是在考慮自己的權利&有無違規外, 再多考慮別人的權利一下, 不是更好?
再回到塞車的例子
前車影響到後車的權利了
所以要趕快違規開到對向車道讓後車通行?
這個也已說過了, 不用過度舉例, 塞車時, 每部車的前後左右都是車, 就算不去叫前面的讓路, 也沒得走,這樣來討論權利, 本就是強求了, 如真要這樣一部部向前深究, 雖不同篇幅.道路, 也請看看其他網友的說法吧, 最後, 還是重複, 其實不論是雙箭頭還是純右轉箭頭, 相信大家都知道右轉請提前先靠右, 不右轉的儘量別停在這轉彎角上, 而停到了堵住了就請讓讓

01感情版沙豬太多, 身為男人也不屑再去, 男人啊, 嫌女人的改變, 何不看看自己長進甚微, 女權不壓過男權, 男權放低近女權, 兩性平權之日可臨
簡單舉例
雙向單車道,綠燈亮
前車要左轉或右轉,但因為對向來車過多無法左轉或同向機車過多無法右轉時
已經擋到後面三四台車了
要配合高道德要求
請該台車去直行繞路?

當第一台車擋到已經變紅燈才轉過去了
後方直行車非自願不能直行
該次綠燈的意義何在?

在這裡我的討論都是在各車都在正確的車道上為前提
當然包含最右側車道有雙箭頭的時候

我的重點是
當各車都沒有違反法規的時候
為什麼要要求前車配合後車的高道德要求去繞路呢?

不過既然已經有網友去函問交通大隊了
就等他的回覆吧

我看這樣才會有個結果吧

mchammer wrote:
to sunland先生

我不知您駕照怎麼考的,要不要去補考一下
不管地上是只有右轉專用線還是雙箭頭,那都不重要,標線模擬兩可的話還有燈號啊
右轉的"燈號"已經亮了,你堵在那硬說因為是依序所以你可以不右轉,說真的是硬凹
換個角度講今天有交通警察站在此路口,你擋在那看看交警會不會要你轉彎

也沒啥1234....台車都要直行檔在那的問題,因為大家都知道有右轉燈的話不會白目的擋在那
遇到1、2台白目的是會有,硬舉出234..累加的幾乎不會發生的例子,我感覺已經不是討論而是在為辯論而辯論。


喔, 駕駛執照我考了三張, 所以我不知道需不需要補考.

如果是右轉專用道,
就算是綠燈狀態直行車根本就不該進入這個車道,
也不會有讓不讓的問題, 這看起來並不是這一串討論的範圍.

交警指揮幫我背書要讓道的話那更沒問題,
號誌標線與交警指揮抵觸以交警指揮為準, 看起來也不在這一串的討論範圍.

剩下就是雙向箭頭的狀況.

既然地上是雙箭頭, 表示直行車可以使用這個車道.
既然這樣, 直行車遇到紅燈時, 除了越線/闖紅燈, 我想不出要怎麼讓.
讓道之後衍生的越線或闖紅燈的問題, 不知道會不會有人願意幫讓道的人付罰單,
我是不願意啦, 所以我不會要前面的人讓道給我右轉.

舉二三四輛的例子很簡單,
如果一輛車在 "可以直行的車道上", 必須闖紅燈/越線來讓後車右轉,
那顯然不管幾輛車都應該讓道才對,
我會舉多輛車的衍生例子,
不過是放大一輛車的狀況罷了.

其他kesa兄已經講很多了, 顯然這串討論已經不會有交集.


chuanglk wrote:
所以小弟剛剛將此問題發送MAIL請教台北市交通大隊
相信他們應該很快就會回覆了
...(恕刪)


請問一下有回覆了嗎

另外貼一個有關行車路權相關法規的網頁
大家可以參考一下
或許可以改正一些以前自己認為是對的行車關觀念
讓路上多一些和諧吧
http://168.motc.gov.tw/gip/ct?xItem=1932&ctNode=802&mp=7
裡面有關超車的規定大家可以看看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
   ,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
   靠邊慢行

這時候不讓是違規的喔
超人機 wrote:
先請問這最右側車道是...(恕刪)

在台北這種路可多了,要是升請變更那要改的路可多了
KESA28493 wrote:
請問一下有回覆了嗎另...(恕刪)


oh!sorry...you know what?
我想我們的警察大人們大概是太忙了
我個人是覺得他們大概是認為直接開單會比交通規則宣導來的有效吧
直接開罰單給我們會比較容易記得住
呵呵....just kidding...

我從上禮拜日到這禮拜四 每天都透過此處 意見交流 所提供的E-mail
連續寄了好幾封給他們 但都石沈大海 一點回應也沒有

期間我也發mail給一些企業的客服詢問一些事項
幾乎都是當天或是隔天就立即回覆mail給我 或甚至打電話回覆我的問題

令我感覺此服務立意良好 但似乎形同虛設
或許他們真的都很忙吧

不過我剛剛還是利用他們的0800電話去詢問
接電話的小姐挺親切的 不過他說問題太專業了 他沒法回答
希望我星期一 打另一支專線 詢問交通大隊的執法組
會比較清楚點

等下星期一 小弟一定會詢問清楚啦
真是抱歉了
只要看到某人回文
大概就是變類筆戰了吧

基本上
除非是右轉專用道
不然就算紅燈可右轉的燈號亮了
也不用讓
當然考量到自身安全與台灣治安的話
還是由個人評估囉

我個人大都騎機車
也蠻討厭紅燈可右轉時
有些機車的會想往前鑽
就擋在機車道右側的小空間
只是對方也沒錯
就算過不去也只能乖乖等綠燈時
有空間再右轉了
To KESA28493 & everybody:

剛剛終於收到信啦 我想應該不是這個問題很困難啦
而是他們遇到民眾的問題 都有一定的公務流程
所以會比較久吧 呵呵

==================以下是回覆內容====================

感謝 您的來信,本大隊非常重視,信中所指陳事項,謹就交通執法權責部分說明如後:
查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6條規定:「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設於接近交岔路口之行車方向專用車道上,得視需要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使用。用以指示該車道車輛行至交岔路口時,應遵照指示之方向左彎、右彎或直行。」及第188條規定:「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車輛須循序前進,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符合上開規定所設置之車道,無論左彎或右彎均屬專用車道)暨第206條第1項第2款第1目規定:「行車管制箭頭綠燈,表示僅准許車輛指示之方向行駛。」按上開規定釋示,所詢第1個問題:「駕車行駛至右彎專用車道,且行車管制箭頭綠燈亦顯示右轉狀態,而有直行車占用該專用車道,妨礙後方右轉車輛時,即涉違規之行為殆無疑義。」第2個問題所詢:「如駕車行駛至同時設有直行與右轉彎專用車道,而行車管制箭頭綠燈祇顯示右轉狀態,而有直行車占用該專用車道,妨礙後方右轉車輛時,因前列規定業已說明,行車管制箭頭綠燈,表示僅准許車輛指示之方向行駛,故該直行車之臨停,並無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行為。」另第3個問題:「依上開設置規則所釋,車道上未劃設左彎或右彎指向標線暨禁止變換車道線時,該車道無論係最外側或最內側,均不符轉彎專用車道之設置規定。」惟案內所詢內容係屬實務認定問題,仍應視個案具體事實審酌,因未檢附相關案情詳細資料,本大隊尚無法確切知悉事實原委,暫無法憑以查處向 您回復;為維護大眾行車秩序及安全,執勤員警如發現涉及交通違規之行為時,仍將視違規事實之不同,本職權依法舉發,如有執法與說明未及之處,尚請諒解, 您對本市交通秩序之關懷參與,謹致謝忱。

================================================

根據回覆 我想大家應該都可以完全瞭解了吧
而當初KESA28493 所提出的交通法規見解與交通大隊 則是完全一樣唷

小弟所問的第三個問題 主要是問最外側或最內側車道 如沒有禁止左右轉標示
是否可算是左轉或右轉專用道 但似乎有點被誤解了
不過 依據188條 還是可以得到答案 主要還是得看指向線 依遵循方向行駛 且依序前進
也就是說 最內側或最外側 如不是僅有右轉 或 左轉的標示 就不是轉彎專用道啦

以上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感謝啦

chuanglk wrote:
To KESA284...(恕刪)


感謝chuanglk的幫忙
交通大隊的正式回覆已經出來了
基本上就是
號誌歸號誌
標線或標示才是車道劃分的依據
雙箭頭車道就表示非專用轉彎車道
直行車紅燈停在這個車道是沒有問題的

後車有急事,就輕按個喇叭示意一下
前車方便(旁邊沒警察)的話,就允讓一下
如果不能讓,或是不想讓 那就不要讓吧
畢竟在道理上是站的住腳的

再次希望大家有問題能多看看交通法規
不是一直依照自己的解釋來開車或騎車
下次當右轉被擋到了,如果不是在右轉專用車道上
請不要在對前面的車子狂按喇吧了...
關於雙箭頭車道,總而言之就是以直行的號誌為準(轉彎車要讓直行車)…
1.若直行方向紅燈,但有右轉或左轉的綠燈,直行車可不讓。
2.若直行方向綠燈,前方要待轉的車就要讓後面的直行車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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