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ncerk wrote:
嗯...抱歉小弟離題...(恕刪)
我自己是認為,老闆先管好自己就可以
凡正,天下草莓這麼多,要管也管不完的(你說是吧!)
自己先不要違法,也比較站得住腳
況且,雖然金額沒有差多少
但,有些老闆就是斤斤計較,有何辦法?
而且,說真的請到草莓的話,不也是自己有眼無珠(要怪誰呢?)
不滿意的話,頂多開除就算了
何必貌似理由一大堆,怪員工草不草莓呢?
這點不也跟草莓也相似嗎?(理由一大堆)
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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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很希望樓主可以誠實的面對自己
不要逃避了,這若跟草莓相比的話,實在是
龜笑鱉沒尾(別人留言還會回覆,表示還有繼續看注意)
你我素不相識,只是想跟你說,希望你老闆可以不要違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