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啦,這人很可惡但這樣事後諸葛,或許那隻狗早已經離開了這種攸關生命的事情,多一秒就是多一分危險我認為加害人在看到新聞後,就不會將證據保留反正找個地方埋一埋,死無對證,又能如何?就說那隻狗之後自己就不見了......難不成媒體有公審的權利?110應該有能力處裡這樣的事件吧?
呼...呼...真的上火了!!!在版上回應的都是有愛心的人,才會有如此憤慨激昂的回覆。不過還是將焦點放在找出這個可惡的傢伙,並且救出可憐無辜的小狗才是要緊,別讓情緒沖刷糢糊了各位的愛心!!remo2919 wrote:批評拍攝的人無作為?那這個批評的人基本上跟那個變態差不多!(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