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xjian wrote:
警方都已經證實中槍的當事人當時未受通緝、無攜帶違禁品且無犯罪行為了,
還在那邊要是要是的,
要是你的父親酒後在巷子內小便,
遇警盤查閃人時被從後擊斃,
你也說他是心虛係賀嗎?
要是警察深夜在路邊看你的女友/老婆/姊妹漂亮,
可以在無合理理由下攔下她搜身然後逼問姓名電話嗎?
要是警察看你不爽,
可以在無合理理由下攔下你,
聲稱你的體型和某個性侵嫌犯很像,
要你當場脫褲驗明下體特徵,
不從就是妨礙公務可以當場擊斃嗎?
你這個就無限上綱了...而且舉例滿差的...
正常人(一般良好國民)被警察欄下來,雖然心中千百個不願意,但還是會停下來看警察想幹嘛?
覺得警察找麻煩,大可記下該名警察的名字然後申訴他(管不管用是另一回事)...
不然大家以後遇到警察盤查,臨檢...都無視閃過就好啦!!反正警察不會開槍!!
而且這個事件警察已經對空鳴槍警告了,為什麼還跑?
一般人聽到槍聲或警察一定會喊不要跑之類的...都會愣一下吧?
凡事都有前因後果...
如果今天他是停下來和警察理論或是拒絕配合(非逃跑),然後被警察開槍的話...
我想就不會有這麼多網友覺得警察幹的好了,鄉民也是會分辨的...
我只想問,再最一開始遇到警察盤問的時候,為什麼要跑?
然後被警察對空鳴槍警告了,為什麼還繼續跑?
先撇開他是否有前科,但這種行為已經不是一般人會有的反應了吧??
就算今天你是一個正常人,無任何前科,是守法好國民...
可以拒絕配合警察不合理的要求...但不代表你可以"跑"吧??
所以,他是在跑尛??
整件事的重點在於他逃跑,他為什麼要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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