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lco wrote:如果每件事情郮..(恕刪) 我去政府機關申請文件時,也看到一些民眾在跟那些公務員吵架,一付就是要凹公務員聽他的,現在時流行聲音大贏嗎?當你在指責公務員的同時,先看看自己吧.一些朋友在信用卡當客服,常聽他們抱怨,有些民眾就是老大心態,專門打電話過去找碴.基於客服也不能說啥,但是他們有時會mute之後,臭罵那奧客.人往往都是嚴以律人,寬以待己.
jmmh wrote:說公務人員無疏失 , 但可以國賠 這真的是最可笑的一句話...基本的賠償條件有:1.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2.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3.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其執行職務之人於行使公權力時,視同委託機關之公務員。嗯...無疏失可國賠.....用什麼理由賠的= =
tim901 wrote:你可以到超商厮..(恕刪) 你這個例子不是很恰當,你去超商拿不經店員同意拿東西,是偷或搶.但是加薪這種事情是上面決定的,薪資直接撥入薪資帳戶.公務員是被動接受,你那能說公務員去"偷" or "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