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懶的蟲 wrote:
你所引用的數據裡面顯...(恕刪)
個人感想,會犯下重大刑案的,多半已是前科累累的慣犯,在這段時間這些慣犯被關起來,沒法作亂也間接降低犯罪率,就拿台灣被判死刑定諺的殺人犯,幾乎都是前科累累、一犯再犯才有永世隔絕的必要。
不過台灣還是不適合開放槍支,這些犯罪人口更容易取得槍支後,就更會大膽犯案,死刑確實執行,並教育大眾 "法" 重於一切,才能阻止重大刑案發生。
PandaTsai wrote:
開放槍枝+廢除死刑=良民枉死大增
以前只有窮兇惡極的歹徒在極端的情況下有機會殺死你,開放槍枝後,除了歹徒更容易殺死你外,另一個情緒失控的良民,精神病患,都有可能因為細故或純粹不爽而開槍打死你跟你的家人。
而你的好處呢?只得到一個可能開槍打死他的機會,及想像中藉此而來的與歹徒間的恐佈平衡。
台灣允許或默許歹徒擁有槍枝,只有良民不准?大錯特錯,除了治安公務機關、軍隊及極少數特殊情況外,你知道任何一個人擁有槍枝報警絕對都會被當成重大刑案處理。
在台灣,非法擁槍絕對是極嚴重的犯法行為。
對的事就要大聲的說出來,以免被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論混淆視聽
PandaTsai wrote:
此樓主文的目的很明顯...(恕刪)
M1A2 SEP V2 wrote:
懶懶的蟲英國警察不是...(恕刪)
wrote:
根據你所提供的數據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