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c2880 wrote:
喔對呀~妳為了滅火 ...(恕刪)
你的發言有個毛病
就是東拉西扯不知所云
你看
又扯到殘體字
又扯到半仙
這是不是越扯越遠?
你能不能把這些東西拿掉
清楚表達出你的意思?
你的重點到底是什麼?
而且我不能理解的是
以台灣這麼多元的地方
你似乎一直堅持
看事情就只能有二分法兩種觀點?
既然贊同樓主的你
不是樓主本人
那為什麼贊同主辦單位的我
就是幫忙滅火?
你不覺得你的思考有個非常粗糙的跳躍嗎?
wc2880 wrote:
那麼 為什麼我們要當...(恕刪)
luc wrote:
唉!
看看我之前寫的文章
社會除了法律
還靠習慣和道德在維繫
法律也沒規定買電影票要排隊
請問你會因此就插隊嗎?
草坪前面拉個鐵鍊
你就知道不能踩踏了
難道還要架拒馬 拉蛇籠嗎?
法律是外在的
道德和習慣是自發的
又不是小孩子了
還要一直讓人規定自己什麼不能作嗎?
缺乏自律能力
才會一直需要別人的規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