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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怎麼閃阿...


styxking wrote:
這我不認同

我一直以為台灣是錢擺第一的國家


哈 我也認同

不過單就情理法這三點來看 情這個字在台灣何其沉重 呵
qadoshfly wrote:
想請教:

是哪一條法律還是規定說「行人最大」?



就算今天真的是「行人最大」

那行人違法就沒錯嗎?



撞他的車哪有錯?請舉證!



別再一直以為出車禍時,錯都是大車

也別一直傳達錯誤觀念!







要是真有人聽信了您所謂的「行人最大」

去路上橫著走、躺著過,出事您敢負責嗎?

換做開車的是您,依照影片上過程,您會說是您錯行人沒錯嗎?


我前面就貼過了

第八十六條
汽車駕駛人、無照駕車或爭道行駛人行道或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汽車駕駛人,在快車道依規定駕車行駛,因行人或慢車不依規定,擅自進入快車道,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減輕其刑。


很明確的分開行人穿越道跟一般道路的不同
況且連第二段的情況還是要負刑事責任...只是減輕其刑
我反而覺得要是有人相信了你們說的開車經過路口只要是綠燈就可以不用注意
萬一出事怎麼辦...?

當然...我也不是法規專家
看有沒有更懂法規的人來指正~
真的是自以為無敵的白癡老頭

要違規也看一下嘛....
這裡挺無聊,退駕~~
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請解釋甚麼規定?行人不得闖紅燈?行車道路口要減速?

應注意而未注意-也要有看到才能注意,沒看到怎麼注意呢?這個事件,就行車紀錄器畫面根本看不到行人為何會出現?也不應該在這個時候出現啊!

法條的解釋 怎樣都行 法官自由心證 從最近幾年的大案子 大家都知道阿

大家矇共矇共啦~
我不是說誰對誰錯...但防禦性駕駛態度真的很重要。
還沒超過左邊那台車身時可看出貨車的緊急煞車,如果多一點警覺性(放油門不加速)或許就能避免一些不幸的事
老人未遵守交通規則穿越路口應該沒有爭議…

然而發生事故的駕駛其駕駛的經驗或習慣似乎是有些問題…

即使是綠燈通行…行經路口前也應收一下油門減速通過…

尤其是前方有車體較高大之車輛阻礙視野時更不應在穿越十字路口時加速超越…

即使不是路口…在前方視野受阻礙同時察覺該阻礙視野之車輛減速時…駕駛經驗較豐富之駕駛應該都會跟著減速…

飛 力 wrote:
汽車駕駛人,在快車道依規定駕車行駛,因行人或慢車不依規定,擅自進入快車道,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減輕其刑。


小弟並非熟習法律之從業人員,也非執法人員,僅就本身的理解力對以上的條文作字面上的解讀,如有錯誤請懂法律的專業人士指正

這條文,並沒有把致人受傷或死亡,直接解讀為應負刑事責任,因為,應判幾年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或死刑都沒提到。這條文只是說:如果駕駛人經判定是有刑責的(例如:過失致死),依此條文該刑責可以減輕。

換句話說,致人受傷或死亡有沒有刑責,還要經過判決,這條文並非指致人受傷或死亡就一定有刑責

若裁定駕駛人,應注意而未注意,而過失致死,應負刑事責任,依此條文可以減刑。

若裁定駕駛人,應注意且已注意,無過失成分,可免刑事責任,僅擔負道義責任,也就是民事賠償。
世界上最遥遠的距離是:A380就停在我面前,我手上竟沒有照相機......
看完大家討論完的結果!!

駕駛真的很倒楣
好吧....駕駛為什沒有責任?
第一張 07秒 駕駛選擇在雙白線開始變換車道,紅線表示兩車的距離 ,綠色虛線表示他目前的可及視線,藍色虛線表示如果他提前變換車道時可獲得的可及視線。


第二張 08秒 顯示完成變換車道,兩車之間的距離縮短許多,表示駕駛正打算超車。


第三張 09秒 貨車開始剎車,兩車間距更短,但後車駕駛完全無視,後車還未超越第一道斑馬線。


第四張 10秒 兩車相距約五公尺,貨車已經煞停在第二道斑馬線上,後車仍然完全無視,絲毫沒有減速跡象。


第五張 10秒 兩車距離又稍為更接近,已經發現有行人,後車開始剎車,但是並沒有做閃避的動作。


第六張 10秒 兩車之間前後距離似乎已歸零,後車距離行人約五公尺。後車此時應該即將接觸斑馬線。仍無閃避動作。
好啦!接連三張都在10秒之內發生,大多數駕駛應該都會閃避不及,所以,沒有做閃避動作應該還屬合理,至少,駕駛有做剎車動作!這也表示:這輛車的速度?快慢自在人心。


第七張 11秒 撞擊發生


好,我們從頭檢視:從車主從雙白線變換車車道開始,到撞擊發生,只花了4秒鐘。大家覺得車主開了多遠?
這樣的速度算不算快?

提醒:時速60公里下,一秒鐘約16.7公尺。

請問:駕駛有沒有責任?
我用600D寫日記
剛看了影片突然覺得好熟悉阿!果然就在家附近!
附上GOOGLE實景

老人家還是要遵守交通規則才對,小客車應該要注意左邊都已經剎車了還不減速要超車.....
只能說雖有證據當後盾但有理說不清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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