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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樣里長,真是里民的不幸(被人檢舉了 里長9個月只在台15天 妻代打挨批)!!

不用實報實銷
看來里事務費多半落入私人口袋
一邊賺人民幣,一邊賺新台幣
里長!真要給你一個讚,但是是向下的讚


XXX您好:

您於 2011-05-04 15:11:42 提出陳情,內容如下:

主旨: 里長上任9月 僅15天在國內?
〔記者羅正明/中壢報導〕中壢市龍慈里長袁奕萬被檢舉,去年八月上任後到今年四月,僅有十五天在國內,大半時間在中國經商,要求公所免職。里長太太喊冤,強調先生每月回台,不影響服務。公所解釋,法令沒有規範,但已口頭要求多留台灣,服務里民。

里民檢舉 里長中國經商

檢舉里民說,袁奕萬在廣西玉林經營茶莊,去年八月一日宣誓就職後,同月四日就離台,到今年四月七日,在台期間只有去年八月一到四日、九月十九到廿三日、十一月五到七日、今年春節三天,總計十五天。

檢舉者強調,依據地方制度法第八十條的規定,里長因故不執行職務連續六個月以上者應解除職務,質疑公所偏袒里長。

里長太太:幫忙打理事務

對於檢舉,里長太太說,先生每月都回台,不在台灣期間,她都會! 幫忙打理里內事務,不影響服務,她質疑是選舉後敗選者的技倆。

民政課長湯明雄說,曾調閱出境記錄,袁奕萬沒達到法令規定的連續六個月在國外的標準,無法解職,由於里長沒薪水,並非公務員,只有事務費,法令沒有規範,但已口頭要求里長注意此事,多留台灣為民服務。

至於檢舉人質疑,總統若忙於事業,難道太太可代理職務嗎﹖湯明雄說,里長是義務職,做好服務即可,里長甚至可以擁有雙重國籍,總統不行,現行法令並未規範里長不能有雙重國籍,所以也沒有違法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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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

第七條(村里長支領事務補助費項目及健檢等預算編列標準)
  村(里)長由鄉(鎮、市、區)公所編! 列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每村(里)每月新臺幣四萬五千元。   前項事務補助費,係指文具費、郵電費、水電費及其他因公支出之費用。

里長每個月的事務補助費用到哪裡,誰監督??
是請縣府督促中壢市公所,公布中壢市龍慈里里長事務補助費運用在何處??


對於您的陳情,本府回覆如下:
親愛的縣民您好:
經交付中壢市公所辦理,該所回覆如下:有關村里長事務補助費,依地方民意代表費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7條規定:村(里)長由鄉(鎮、市、區)公所編列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每村(里)每月新臺幣四萬五千元。前項事務補助費,係指文具費、郵電費、水電費及其他因公支出之費用。……。
依現行規定,里長事務補助費不必檢據核銷,里辦公處不需向公所公布使用情形。
■您對回覆內容如有任何疑問請洽 中壢市公所民政課 承辦人:xxx 電話:4271801#xxxx

敬祝 安康
縣長 吳志揚 敬復
永福店,福德店,太子店達成!,莊敬店?金陵店等我阿!!

aaronyih wrote:
不用實報實銷看來里事...(恕刪)


檢舉里民說,袁奕萬在廣西玉林經營茶莊,去年八月一日宣誓就職後,同月四日就離台,到今年四月七日,在台期間只有去年八月一到四日、九月十九到廿三日、十一月五到七日、今年春節三天,總計十五天。

如果是這樣那就太扯了
照片不容易看出高度, 但這種用柏油弄出來的, 通常很容易刮到

對比塑膠片的, 你就看得出差別

尤其房車懸吊又軟, 一上一下就刮到了

米米與東東 wrote:
檢舉里民說,袁奕萬在...(恕刪)


里長太太的名言
不然你想怎樣!!
永福店,福德店,太子店達成!,莊敬店?金陵店等我阿!!
這事件還沒落幕啊..
從去年到今年..

說實在的..
這條路,真的要看產權是誰的..
因為這條路..除了該大樓外,很少人使用..
還有啊..里長家是在駕訓班那裡..
很少會來走這條路..

還有些網友說什麼不喜歡就別住..
什麼時代了,還在說這種話..
有不好的,就要改善,而不是逃避..

樓主下屆出來選吧..
天漸黑 心不想睡 點點星光 靜靜躺在黑夜 你曾說 在你心中 我是你唯一的夢 夢開始飛翔 在每一個晚上 心也會靜靜停在想你的地方 夢開始飛翔 飛翔在你如夢的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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