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君 wrote:
選舉到了 這種文又一...(恕刪)
這不能算做表象,
人口集中的地區污水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集中送至處理廠,
以前沒這種概念,
現在才會花一大堆的錢與心力去興建污水下水道。
還是您是認為營建署負責污水下水道的規劃與施工都是在做表面、做辛酸的?
alden0916 wrote:
直到某任市長上任,當時愛河水已相當好了,他整理了河岸,蓋了咖啡館,橋上裝了
無數電燈泡,讓愛河的夜景變得格外美麗,也吸引了很多遊客前往夜遊,所以整治愛
河的功勞都變成他獨攬,其實他做的並不多,他只是把它包裝得很好而已。
有人會問?為甚麼這些以前的為何不做?
水還是臭的時候,做這些有用嗎?遊客會去嗎?
對事情的評斷,要看全面的,不能以井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