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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那位中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提告的31人中 其中之1人 被D文修正後重新PO

虎斑貓 wrote:
有時興訟本身並不是以...(恕刪)


那更好....以其人之道反制其人之身.....

被告的人大家團結起來 講好 輪流請假....看看誰比較黑皮....
bar777tw wrote:
這種人也能當教授,看來台灣學生前途堪憂

就判樓主"有辱斯文"


你再這樣不理性, 依犯罪後態度的量刑, 連要給緩刑都很難

這是恐嚇嗎?

我不用自己去打訴訟, 有一堆學生會幫我,屆時看誰比較累 !

打不贏開外掛叫分身喔
當老師也不要推自己的學生當砲灰


沒關係!樓住你有廣大鄉民加持
我幫你叫大軍
liyun568 wrote:
打不贏開外掛叫分身喔
當老師也不要推自己的學生當砲灰...(恕刪)


不知道這些學生包不包括現任的法官或檢察官?

那位收到這封信的網友可以把相關資料送法務部調查一下,並且應該要求畢業自中正大學的法官或檢察官迴避此案.
(副)教授,好大的官威啊
台灣是沒有法律人了嗎?
只不過是個(副)教授而已

我想這裡也有很多臥虎藏龍的法律系(教授)
以及一大堆有正義感的法律系學生
願意來幫版大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千萬不要以為自己有多了不起

書讀得那麼高,又擁有好的工作及高額的收入,就應該回饋社會弱勢百姓
不該是拿專業來幫助不該幫助的社會毒瘤
拿專業來恫嚇與自己意見相左的百姓

想想看,為何一個賣菜的婦人能夠得到大家的尊敬?

而貴為(副)教授的您,又為何會被多數人責難?
好想看事件最後的結局
到底是法官判無罪
還是一堆人跑去跟那個教授道歉呢
我覺得死刑犯通通要槍斃!!!! 該死!!!! 死得好!!!
怎樣? 告我啊!! 來啊!!!來啊!!
我很閒喇!!


我只知道我不會對陸正的老父親說那種話.....想不到本來是個公共議題卻因為廢死聯盟的操作方法搞的..大家更支持廢死....這是故意的嗎?


支持死刑...因為法官都亂判了....檢察官都惡搞了...警方都變觀眾了...憲法都不憲法了...免於恐懼這條還在嗎
bar777tw wrote:
剛剛的文 因為違反...(恕刪)


你該不會是想找同伴吧
251251 wrote:
免於恐懼這條還在嗎...(恕刪)


太感動了 終於有大大認真注意到我這一段文字 免於恐懼的自由.........
免於恐懼這也是憲法保障善良老百姓的權利

現今台灣法律,除了死刑以外,所有的罪犯關一陣子後都有可能在你我身邊趴趴造
在法律條文沒修改之前,廢死聯盟不斷的搶救死囚,甚至已經逼迫政府減少死刑判決

這樣的話 原本應該判死刑的殺人魔都變成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而已
再加上上訴到最高法院 可能關個10年就能出獄了

請問 這時候老百姓免於恐懼的自由 人權團體要跳出來捍衛嗎?
人權團體 廢死聯盟 一堆都是律師住豪宅,有警衛24小時守護 不怕惡人啪啪造

但是大部分善良百姓 住不起有全天候保全的豪宅阿.........
善良老百姓承擔惡人趴趴造的惡果 人權團體 廢死聯盟卻能帶上"人權鬥士"的光環........
這樣子合理嗎?
所以,白冰冰才說這些人是踩著受害人的屍體來建構自己舞台的人;
很多人講的是一套作的是另一套,由此可見一斑;
雖然我不是很喜歡白冰冰,可是我認同他這句話,真是一針見血

副教授又怎麼,玩法律玩出心得去教書嗎?
書讀了那麼多有什麼用,一輩子口是心非…

我想說這些人「道貌岸然」,不知道會不會犯上公然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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