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就看看最後處理的結果,對那位老師的「判決主文」是怎麼寫的。
如果單就掌摑行為論處,暫時停職,那是對過度的管教暴力施以懲戒…
暫時修個長假也好,讓老師找回心靈的平靜和當初教育的熱誠… 還有早一消失殆盡的耐性。
可是如果以該師未來也會再發生類似情事為由,而把他給撤職查辦…
那麼以後不會再有一個老師,為了多數學生的權益,挺身去管教一個不受教的學生(或背後難搞的家長)
我也是一個老師,我也不希望學生受到體罰…
這個事件的爆發,家人便不斷規勸我,要明哲保身,對不受教的學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畢竟學生的人生是他們的,並不是我的…
管太多…就怕捅到馬蜂窩
可是,身為教師的職業道德,可以容忍這樣的事情發生嗎?
未來怎麼面對這樣的頑劣學生,這個案例將會是一個很好的參考範本吧!
窮人武器:S5pro+(A16、A005、S24/1.8、N50/1.8和N100/2.8)+(DI 866、PZ42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