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說癈死,這些人根本沒資格說,因為你們不是直接受害者...
2.廢死己是國際驅勢,請問...台灣的人權有那個國家有重視過,要跟國際接軌,請先把自己的定位搞清楚,是中華台北還是中國台北還是台灣國??有人能回答我嗎??
3.這些死囚,很多在十多年前就判刑確定了,結果一直沒執行,依照規定,是當時就該執行,為什麼還托到現在,表示那些當時執行者待惰,怠忽職守,應該依法先處理那些怠忽職守的官員..
我真的很討厭那些什麼廢死聯盟,什麼人本團體....根本就是搞不清楚狀況...無怪乎...老師不敢教小朋友,好人不見壞人一堆...目無法紀,亂像一堆就是這些團體搞出來的...
我覺的...乾脆回復戒嚴,整肅一下社會,那44個人先處理掉再談廢死吧...別再亂搞了好不好...
但是他們不敢廢無期徒刑
以現行法律無期徒刑仍然可以有機會被假釋
所以要修法
修成既不能特赦也不能假釋
關到死
這有什麼好處呢?
好處就是可以讓我們的司法更清明
想屈打成招想誘人入罪都得小心了
不要幾年後真相或真兇出來了
那就好玩了
一般大眾包括我
死刑犯被槍斃後通常就不會有人再去追究了
除了些研究此類犯罪的人員
否則一般人通常就這麼忘了有這麼一件事
前幾天2100不是有一個被判8次死刑出來現身說法嗎
到最後他碰巧碰到一個有正義感的法官判無罪
否則他可能就被斃了
殺一個人太簡單了
但要還人家一條命太難了
比登陸火星還難
我不是說那44個不該死
而是往後的司法案件中
有許多是報紙或新聞不會報的
像那個被判8次死刑的那個人
他誰啊
殺人的跟他有過節把他咬住
結果檢察官把他起訴
還被判8個死刑
被判無罪最後國家賠償
我們那個檢察官受到什麼處份了嗎
終身職吃一輩子
他想搞誰就搞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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