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三峽清水祖師廟的寺廟修繕是日本人做的嗎?做到日本人看到都嘆為觀止!
其實開規範很簡單,但就出在開規範的公務人員都是不會工程的,規範不會開,甚至比爛
都有,工程驗收時,更別提他會看及到場勘驗以及檢查等等!
所以修改施工規範你就別傻了,他們有幾根毛大家還不知道,不懂還比你大聲,很扯吧!
其實這些很簡單!規範開出來,就可以了!另外找一些督導就可以了!
但是督導比較大,大到可以處分他們!這樣就沒有問題了!
人行道品質也很差,也不時看到臺北市區人行道不知為啥鋪好又挖。還有修補損壞的地磚時,竟然有用水泥去填塞者。本來就是很醜的水泥地的,上面經常有整條整片的水泥補丁,除了醜陋,通常也都高低不平。
路燈或人行道阻擋車輛騎上去的柱子等小型施工只要是後來添加的、重挖重立的、撞壞修復的,破損、黏接處幾乎都用水泥補得像狗啃像補丁那樣,很粗糙沒有半點美感跟施工的責任心。
甚至還有施工完不打掃環境,丟著滿地的灰塵、工程材料包裝以及圍施工區的黃色布條就這樣一走了之,留著讓時間去清除的,不知道的人在完工後很長一段時間看了會以為還沒完工。
有些人自我感覺超良好覺得台灣很先進,瞧不起別人,你覺得連個馬路跟人行道都弄不好的是先進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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