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多蒙卡修 wrote:吃飯糰跟吃牢飯可能他還比較喜歡後者這樣想就會釋懷了...(恕刪) 問題是...犯罪者已經太多了....微罪根本不可能有機會吃免錢的牢飯....此舉算是搶...不是偷了........最終結果是....檢察官是緩起訴...捐10萬元給福利機構...........或法官是判刑半年...得易科罰金......慘....沒有免錢的牢飯.........還要籌一筆錢....
屎泰隆 wrote:看到你的回文只能說..社會愈來愈冷漠是很正常而且非常合邏輯的善意的提醒很好..賣弄學問的潑冷水就沒什麼意思了吃飽太閒~~....(恕刪) 或許吧!!!!!!!我的意思是要樓主自己小心點.................不要等到麻煩上身了.....才知道苦.......................社會是現實的..........................一個台幣沒多少錢的御飯團:都可以逼一個中年男子去用偷的..............請問 所謂 希望看的到的社會溫暖是從哪一個角度?認真負責任的小7店員身上?還是見義勇為的樓主?
小杯子 wrote:請問 所謂 希望看的到的社會溫暖是從哪一個角度?認真負責任的小7店員身上?還是見義勇為的樓主? 當然是見義勇為..我沒辦法想像路上陌生女子(or男子)被搶後沒有一個人願意協助報警(要做筆錄)..圍捕(強制罪怕怕)....等見義勇為的社會讀了法律可以讓人把所有事情都清楚劃分為二..不是人頭就是10塊..而不是理所當然或是人情冷暖...如果我幫忙抓人(如杯子您所提供的房仲案例)..事後被判強制罪..別人因為我犯強制罪就認為我是個壞人,即便是知道事情的原由..那..未免也太膚淺了..
屎泰隆 wrote:當然是見義勇為..我沒辦法想像路上陌生女子(or男子)被搶後沒有一個人願意協助報警(要做筆錄)..圍捕(強制罪怕怕)....等見義勇為的社會讀了法律可以讓人把所有事情都清楚劃分為二..不是人頭就是10塊..而不是理所當然或是人情冷暖...如果我幫忙抓人(如杯子您所提供的房仲案例)..事後被判強制罪..別人因為我犯強制罪就認為我是個壞人,即便是知道事情的原由..那..未免也太膚淺了.....(恕刪) 房仲案例只是想讓大家知道若是您不熟悉法律......會很容易觸法的.............並不是在說 誰是壞人 誰是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