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不必為這類現象感慨世風日下,本來就有某個百分比的人缺乏良知和羞恥心拜網路與通訊、新聞發達之賜,這類人如今可以迅速呼朋引伴,靠人數讓它們更能夠理不直而氣壯這總是讓我聯想到一群飛蛾撲火或蟑螂屋聚集的熱鬧狀況
timy555000 wrote:你這人真是無聊呀專找...(恕刪) 重複,恕刪.................................................................
月工月工女子 wrote:中肯又不失幽默...(恕刪) 月工大:我今天會針對他,就是因為他說了那一句:你他X的,他今天可以不認同,他也可以反對我,但是不能用這種不尊重他人的詞彙,懂嗎,我是在教他如何尊重他人。你認為那個年輕人幽默嗎?
Toni1230 wrote:小朋友,那不是文字遊...(恕刪) 還是一樣文字遊戲.在這邊打打字都一樣真的有200萬.誰還管他分不分不要說什麼人格~裝清高.又不是偷搶.反正這只是在假設.若真能拿到錢.分不分有啥差但是全部都在幻想.還淪落到你我在這邊爭論分不分...我們真閒分出個高下.你贏了.又怎?關電腦..爽..這樣嗎?
Nelson5 wrote:一台運鈔車丟包, 新聞媒體批露通報者可依法取得30%酬金 (約255萬), 第二天湧入兩百多通電話自稱是最早報案者...(恕刪) 病...確實是病了看到這篇報導後真的很感嘆甚至新聞報說還有高雄民眾打去...如果...今天掉1萬元的話我看跟本不會有人打去自稱最早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