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葉經理說"他們很局長很熟的話",我都有錄下來+1 這就對了 !!局長信箱+1 是真的很有用 !!!!devilheaven wrote:這情形下要用手肘配合體重直接給他下去,很快就ko了.....不過因此結果吃牢飯的機率很高就是了。現在打都被打了,就告到對方脫褲子,拿錢出國散散心忘了這事吧! d 大~這是 電玩裡面的情節嗎? XD
冠孜 wrote:先謝謝你熱心的回應不...(恕刪) 看你說的那麼厲害,你應該是真的想還手,你當場應該很激動吧,如果是這樣保全拉住你是對的,要不你就由被害人轉為加害人,會與對方一同在警局做筆錄互控對方傷害
anday2001 wrote:of-course說...(恕刪) 你的角度, 都站在比較安全跟賣場的角度想你的臆測 ,都是站在安全人員的道德得推託之詞這種說法也是可以 ,不過, 不過, 你所說的不好的結果例如 ,我被對方打得更慘, 換我被對方告, 等等之類的事發生了嗎是發生了嗎現在唯一結果就是我被打, 賣場不當的處理過程, 讓我本來可以當天解決的事拖到今天,以後都不知道哪一天了別說哪些好心的想法 , 我也希望 我只針對打我的人, 我只要回我要的公道今天就是 ,無論賣場人員好心, 還是不好心 都,因他們的行為 ,讓我多付出了很多時間 跟心血不然當天 ,別說我會追去打人 , 重點是我打了沒 ,我沒在你賣場內鬧, 我只是一路追這樣他跑得掉嗎, 我要是覺得, 反正我是被打了 ,我只想看看他車號呢 ,只希望別讓打我的人白白跑掉這也就是我的說詞 , 當時這麼樣都沒發生,不過為一發生的就是, 他們一直拉住我, 卻讓打我的人在我面前消失這不是過失 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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