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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算是被性騷擾嗎??


不如把這篇文章給謝震武看一下

然後在快樂有GO正裡頭模擬情境

這樣就可以知道是 事實還是雄辯 了

崩拳 雲身 双虎掌 !!!
聊天的都是壞小孩 wrote:
某天的下午,我家的瓦...(恕刪)


這是圖謀不軌沒錯。
沒有一個正常男仔會想要在自己的重要部位塗上萬金油或者面速力達姆的。
我用600D寫日記
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之規定如下: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故該名水電工的行為,已造成被害人感受到被冒犯的之情境,嚴格來說應該屬於性騷擾。

此外該法其他規定如下
第20條:
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第25條: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想伸鹹豬手之文人雅士,請先三思而後行。


rueyyan wrote:
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之...(恕刪)


大大...其實它是送瓦斯的 不是水電工喔。
聊天的都是壞小孩 wrote:
呃...我是女生,先...(恕刪)



妳的做法很對!因為一般人若是真的傷到,嚴重的請妳叫救護車,不然就是借用廁所自己檢查,那有叫陌生人幫忙的!(PS: 一般熟人都不行)
不管是否是性騷擾,將事實告訴他老板是對的,一方便聊表關心,一方便也告知他的脫序行為!以免下次再來時借故騷擾.....
小小問題,小弟弟被抺上萬金油之類的刺激性藥品,根據傳說描述好像會痛到站不起來耶,
還能做壞事嗎?
白色之瞳 wrote:
大大...其實它是送...(恕刪)

我想我懂你的意思耶

那個瓦斯工真的蠻倒楣的 因為遇上的是樓主 不是你 有可能藉此丟到工作

(1) 嘴砲居多 真發生在自己身上 報復千萬倍

(2) 心態上有某種對被暗示"性"的言語 動作 有憧憬

(3) 體弱多病 漢草沒人家好 被桶一下 總比反抗被毆 殺 的好

請問你是哪一種?
紀普賽 wrote:
我想我懂你的意思耶 ...(恕刪)


你猜猜
白色之瞳 wrote:
你猜猜...(恕刪)

我想應該是2+3然後又2+3再來又2+3最後又2+3一值得2+3

請問我說的貼切嗎
紀普賽 wrote:
我想應該是2+3然後...(恕刪)


說真的我看不是很懂你的3再寫什麼,我選1+2

這是心裡測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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