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

忍不住了..<更正篇>

hikari wrote:
看到最後~原來又是一...(恕刪)




這招滅火技巧一點都不高明...

一開始說是office裡的同事都替他抱不平

後來又說自己是經手的人怕公司火燒屁股...

這篇文章的標題是什麼啊?

從一開始的忿恨不平~到後來的肯定資方態度.......................

沒台階下也不是這樣的吧...

虧我特別早起追這篇文章...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沒有填請假單,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視同曠職論……

況且還跟同事說了要離職……

自己錯在先,怎麼還怪公司?
lelecheng wrote:
這件事,在office大家對整個主管的評語
己經low掉囉...
(恕刪)


這邊是這樣講

lelecheng wrote:
謝謝你們那麼認真的審閱此文章

知道大家很肯定的站在資方
本人就放心囉

其實我承認我就是人事部的經辦人
把該名員工給提早退保的那位小小行政助理
當時也是聽我們人事課經理給的命令阿

看到那麼多人支持公司
我就放心囉
不然我怕火燒到屁股

也怕那位離職員工來亂
(恕刪)


注意看最後一句又是這樣講

這個朋友真的好可憐啊...一開始好朋友憤恨不平的替自己上網PO文取暖

失敗了之後為了給自己台階下就改成怕這位朋友跑回公司亂捅婁子...

看來他的離開真的是好事呢...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lelecheng wrote:
我看的大家回應
還蠻過癮的
大家比故事中人更激動

so 就接著亂po梗囉
關於文章,,又能代表什麼

十個人共用一個帳號,又如何呢
也有人問過我
是男是女
是工讀生是人妻....


這邊就是打嘴炮的地方拉
不重要拉
眼睛和手都在你們身上
我也不能控制你們吧

我也沒逼你們進來看的吧
是因為無聊的人太多
好奇的人也太多..


真的是夠了,梗早就被看破了還以為自己是啥子高手來玩,不到100層的說~~~~

論壇管理人員過來看看吧,這位仁兄表面上似乎没違規,但就是有人用這種方式糟蹋Mobil01的資源的!

討論區規則第13條可以適用嗎?就看管理人員的決定吧~~~~連回報都不想回報了~~~~

所以這個討論串的結論是.....

一個擁有男、女、工讀生、人妻、人事部經辦等多重人格的人,

常常夜裡忽然覺得空虛寂寞覺得冷,

各人格輪番上01來討戰,藉由被戰感覺到自己的存在,並取得一點溫暖,

待目的達成該人格退駕,再由另一人格來續戰或滅火,是嗎?
MaxSophia wrote:
所以這個討論串的結論...(恕刪)


因為拉不下臉...

再用嘲諷的態度回應每一位回文者...

這種滅火技巧真的好爛...

沉了算了吧~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lelecheng wrote:
請問"可能會離職"是肯定句嗎
...(恕刪)

一句話
要是你同事說這種話
然後他主管又沒動作
那事後你同事又不會抱怨
為什麼主管不幫你同事拿離職單
你會不會在發文
忍不住了…十個就去檢舉申訴主管沒人性

反過來說
你是主管,你的部下跟你說
老子不幹了,可能會離職
那說話完他就昏了
那你是要讓他在繼續在工作上操到翻
還是順從他的意思,讓他回家好好修養

苦主啊
你要摸摸心干說良心話
要是你的部下因為你的要求死在你眼前
這種可避免的事,你會不會受到良心遣責
那你會冒險讓這種悲劇發生嗎
今日他開口跟你說
你要是拒絕讓他走
萬一他出事,沒人擔的起這個責任
勞動基準法第十二條 (雇主無須預告即得終止勞動契約之情形)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勞動基準法第十八條 (勞工不得請求預告期間工資及資遣費之情形)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勞工不得向雇主請求加發預告期間工資及資遣費:
一、依第十二條或第十五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

上班三日要資遣費...除來除去,還有剩2000嗎?
搞不好公司給3日病假的錢都比資遣費多

另外,秘密錄音是不能當證據,只能當參考資料
在雙方都知情的情況下錄音才能當證據

chieh76123 wrote:
但是"非自願"這一點我認為是可以爭取看看的...(恕刪)
「非自願」?別傻了~
那是要給譴散費的耶


----------------
「非自願」?別傻了~
這裡是台灣耶
你以為在美國喔
這裡連標竿企業都要員工到董事長家舉白布條抗議
才肯給非志願
其他公司根本不可能超越標竿企業
我賭一萬塊他拿不到

之前有家公司在勞退新舊制交接期間結清舊制
那才是佛心來的
不然就是老闆喝醉了

lelecheng wrote:
就有人愛看
我有什法度呢

我看的大家回應
還蠻過癮的
大家比故事中人更激動

so 就接著亂po梗囉
面子真的這麼重要嗎?網路上又沒人認識你.....
何苦為了死要面子,而犧牲了自己的人格.....
✙ 驅魔神探 Ψ 康士坦丁‧Constantine ✙ 發文最認真,做人最正直,講話最公道…江湖上人人稱我一聲【神探】
  • 1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