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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小渣渣犯案了....

不會有甚麼20年的啦.......

這種不是死刑就是無期徒刑,二選一而已

不過我猜可能會判無期吧,

因為現在就算判死刑,也遲遲不槍決,根本意義不大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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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慘無人道
我們卻還要養"牠"
什麼道理~~~
子彈也要錢耶
死刑讓他太好過了啦

起碼都要鞭刑。


要鞭就鞭他,強姦犯罪的部位。
showshang wrote:
他慘無人道我們卻還要...(恕刪)


呀不然載到清水斷崖,直接丟下去餵魚....

其實除了發表激情言論宣洩不滿之外, 我們也應該鄭重要求人權團體與人本出來解釋這次事件的看法, 至少, 不要每次在發生重大社會案件後, 這些團體只會藉機發表一些無關痛癢的聲明, 造成全社會的二次傷害. 不管是人本還是人權團體, 都是靠社會養的. 這些團體一直想要影響社會的運作方式, 現在出事了, 這代表什麼呢? 是你們的理念沒有得到申張? 還是出事的根源就是你們的理念? 總該出個聲說句話吧?? 現在不講話, 等犯罪者被判死刑又藉機鬧事, 哭爸哭媽, 這算那門子英雄好漢? 如果你們理念是對的, 能說服得了大眾, 那就出來講啊. 如果不敢, 那就不要每次鬼叫什麼台灣人權退步, 滾去綠島陪過氣政客去立碑就好了啦, 管你要立哭碑還是銬碑, 隨你高興啦!!
showshang wrote:
子彈也要錢耶...(恕刪)


如果可以盡快槍斃不要拖

子彈多少錢我出沒關係...
Confidence in motion
相信那名開槍的員警受了不少委屈,
民代的壓力,
長官的壓力,
每個月要負擔慰撫金,
是個負責任的人。
現代的選舉, 選出的民代都是地方上的有錢角頭混蛋, 都是錢堆出來的, 別寄望能有多了不起的人啦, 花那麼多錢出來選, 當然想要撈回來呀, 他們那種咖小, 能有多大為民服務的情操? 他們說的, 挺的能信嗎? 如果他們的話能信, OO都可以吃了, 這道理就跟人本屎X說的一樣, 對吧?

至於那二個姦殺的傢伙, 不值得我多說一句, 該死就給死吧, 也希望受害者能安息
小廢渣只要在法官面前假裝哭哭啼啼一下~讓法官認為小廢渣具有悔意,還不就判個無期徒刑

等到十多年過去了!出來還不是條漢子,這讓被害人的家屬情何以堪,台灣的法律......心寒啦!

女兒被割喉放血還被曝屍長達半年,這種冷血的小廢渣早就應該要與世隔絕了!

最好速審速決,還給被害家屬一個交代~

alexhuang0317_3 wrote:
前法務部長降低假釋門...(恕刪)

大大記憶力真好!!!!!!!!!
chiang:加減點一下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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