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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連署要求法務部判處死刑

小妹妹死了 但是希望至少因為她的死 我們可以讓更多孩童免於恐懼與傷害
一個個人的暴行 如果有歸責於社會之處 那對個人處以極刑事實上是偽善的
各位台北國人知道他們受的是什麼教育 面對的是什麼處境呢
邊緣人的壓力與困境各位不會知道的 大抵上就是無路可走又毫無辦法那種
在發生這件事前 社會和政府又做了什麼...
要連署就連署成立孩童的庇護與照護的機制吧 還有快點把經濟搞好一點...
死刑不行
那就屎刑好了
用屎淹死他
可以改標題嗎??

哀~這棟樓沒救了
黑暗騎士+1
亂世需要重刑...這樣的父親該死!!
id2437 wrote:
你不是法官, 也不是...(恕刪)


沒有人可以決定別人的生死
這句話基本上是同意的
但.....被罪犯殺害的人呢?
牠們又哪有那種權力可以決定別人的生死?



死刑在台灣已經很久不實施了!!

大部分的法務部長都不願意當壞人~~

以前的馬部長 任內就沒有任何人被部長簽署死刑喔~~
kalawang wrote:
這幾天看到新聞報導黃...(恕刪)


法務部會回答你:我們會需心檢討
速審速斃+1
kalawang wrote:
這幾天看到新聞報導黃...(恕刪)


很想把那個畜生拿去滾燙油泡!!
ryan4825 wrote:
連署這各沒意義啦.....(恕刪)

+1
沒錯!應該要叫法務部趕緊把那些死刑犯斃一斃才是,搞什麼呀!人民的納稅錢是拿來養這些人嗎
扮什麼好人,這樣怎麼給受害者家屬交待呀,法務部有怠職嫌疑,應該叫監察院趕緊彈劾,想到就氣
通往 大法官 的路 = 看不到盡頭的 天堂路,到得了嗎?走得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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