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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很大!穩死的...

人權組織等同於現實生活中的嘴砲部隊
這種人不死刑留著幹嘛?
判無期徒刑?
讓他們一輩子吃我們納稅人送的牢飯?
真浪費
下這什麼標題~

我還以為瑤瑤玩完了
個人圖示發生無法預期的故障,就連站方都無法解釋,真是玄了...
罰他們給小波波做醫學實習用
這兩個混蛋草莓兵,直接斃了以振軍紀!

當兵的都知道軍法判的比刑法重很多,他們都無法無天不在乎了,那幹嘛為他們爭辯那麼久

有時候真的很討厭人權團體、婦女團體、什麼什麼團體基金會這類的,事情都搞不懂嚴重性及來龍去脈就在那亂挺,真正的弱勢卻忽視他們的感受,以及世人的看法,看了就覺得好笑。如果被殺的是人權團體的家人,我看他們的感受又是如何

如果他們被判無期徒刑,請那些挺他們的人權團體會員自己掏腰包去養,不要拿納稅人的錢.....要拿錢去養那兩個混蛋不如拿去支助流浪動物協會,那些貓貓狗狗都比他們可愛。
不是每件可以算數的事都可以計算,不是每件可以計算的事都可以算數。
大熊熊 wrote:
包括前一陣子台中縣那5名殺計程車司機的敗類,一同處死吧!!...(恕刪)

乾脆把他們關一起,一人發一把開山刀,只有一個人可以出來.....
坐在馬桶上想不通的事...
無期也是可以假釋的....去年十二月一讀已經通過(現在二讀)由本來的15年提高到 25年 (主要是為了廢除死刑而增加無期的假釋門檻)

只要沒死關個十幾二十年又出來"吃香喝辣"的 , 哼...或許被害人應該組成反人權團體行動會..誘導式掛掉他們至親至子..讓他體驗看看什麼叫被害人.
犯罪其實是經濟學裡面討論的本益問題
1. 萬一沒被警方逮捕, 殺人滅口搶錢一種輕鬆賺錢的方式.
2. 萬一被警方逮捕, 殺人滅口搶錢一種輕鬆退休的方式. (國家招待住免錢的大房子, 附贈三餐與二十四小時安全警衛)
BSA wrote:
2. 萬一被警方逮捕, 殺人滅口搶錢一種輕鬆退休的方式. (國家招待住免錢的大房子, 附贈三餐與二十四小時安全警衛)


這樣可以變成超級宅男
有些監獄有電腦,連手機都有人可以在裡面使用
downmars wrote:
擺在靶場當人形靶,既省事又可以增進國軍戰力...(恕刪)

當成人形"活"靶,要打到哎哎叫才有增加戰力的效果,
一槍斃了他們反而爽快。打幾槍再讓軍醫實習戰場急救。
買官那些人最好也比照辦理,花錢就能當將軍?

果然印証一些話
陸軍:乞丐兵
海軍:流氓兵
空軍:少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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