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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戰公權力

你輸入名稱已被使用 wrote:
這影片無意間看到不知...(恕刪)

好像以前看過了吧?
警察勤務編組應該要靈活一點(尤其是用槍時機)
否則很容易把自己投入險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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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權力
很難想像這三個字在台灣的義意是什麼
記得這是老梗了

很久以前就有

不過我記憶沒錯的話

那些人好像是要去討債

新聞上有看到
這之前有人發過了
我只看到開槍的警察正在想辦法誣賴
他開槍的原因是因為那群人搶他槍
但是在影片中,我只看到警察押著民眾,押不動才開槍..
至於開槍後,民眾已經乖乖蹲下
後面又補兩槍
表示這警察已經精神出了問題
這次對著空中開,下次不知道會不會對著百姓掃
這種幾乎沒有EQ的警察,不應該繼續讓他擔任警察..

還好現在民眾都會拍照蒐證
否則如果這警察開槍有打到路人
這時候警察的筆錄就會真的變成
因為路人不符勸導,搶員警配槍,導致員警開槍不慎射殺到百姓.
axr6902421 wrote:
這之前有人發過了我只...(恕刪)

就是這種人,視法律為無物,卻還洋洋得意。
用槍時機有錯嗎?還是耍流氓的人,警察不能制止?
慶幸他們生長在台灣而不是美國
不然可能早就被送醫院了
那有點算故意刁難警察
妨礙他們執勤了吧
要帶人回警局確認身分
他們不配合 在那邊僵持
要帶人回去
旁邊的人還圍上來
開槍算剛好而已吧
最後支援來了
處理方式
也是把人帶回去啊
我自己覺得
警察情緒化了
已經不適合執勤
雖然路人很不配合
但是開了8槍的樣子
好像有點扯

路人也沒要逃跑意思
當時因該就要先用無線電
CALL其他警察同仁來
應該先抽出警棍來, 如果有帶的話。

民眾不能對警察動手動腳的, 即使拉扯也不行, 因為警察的本身即是一公權力之執行。

誰會知道你拉扯的用意是否為搶槍或是其它意圖??

只要對警察動手腳即是吃上妨害公務的法律。即使他對你上銬也不行。

但此影片警察執法也有誤, 不應連開多槍, 這樣就不能留子彈對付歹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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