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的出誘因(淺利)在於"月付加價"便可得桌機,甚或筆電;但三年為一簽約期,實為過長(相較於最近民營化者,所訂之一年)!但是,我又思索了一下;倘若月付定額( $440)且無限上網時數的話,那對長期間掛網者,應反到有利才對~剛家中大爺,丟了張傳單要我提供意見並予以決策;在另行調閱7月帳單款項: $410電路月租費 與 $369上網費後,發現況付費好似都頗高?
最後,還是想先請教有申請該等方案的夥伴們,是否能給予一些經驗與建議....謝謝!

泰山 wrote:
.....要求簽約3年
且要求與某銀行信用卡一起使用扣款功能
送高價品,結果沒多久,系統業者倒閉,求助無門
銀行方面仍繼續扣款......
Snow wrote:
....當時有實體門市,還弄的漂漂亮亮的(高雄的當時在建國路安瑟旁邊),
資訊月也有去參展(想必拐了不少人),最後倒了...........
bluemenco wrote:
....有些跟銀行合作的
雖是月繳
但跟分期沒兩樣
銀行已把錢預給業者
而分期的部份給使用者繳
業者倒了
但是銀行的錢給了業者
分期沒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