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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請懂法律的各位給小弟一個建議

事情是這樣的
去年八月初我有個親戚來我家住(我親阿姨的獨子)
結果偷了我媽的金飾跟我一條有紀念性的金項鍊(重有一兩半~小弟爺爺留給我的遺物)
偷了之後就離家出走~避不見面
後來他在外混不下去又回去他家
我知道後去了他家
本想報警抓他
但因為跟他爸爸交情不錯同時跟親戚間感情也很好
所以當時小弟是有條件的原諒
我只說只要他肯改過自新不再亂來(因他之前也偷過另一個阿姨跟我外婆的錢~也在外面亂借貸)
我可以當做沒發生(不過其實還是很CARE我爺爺留給我的遺物)
在小弟回我家後沒多久(小第住北部~我那親戚住中部)
經他姐姐告知~他又離家出走也又開始在外亂搞~爛攤子留給家裡幫他處理
前幾天~他姐姐告訴我他離家幾個月後又回到家裡了
所以我決定要採取法律途徑處理給他一個教訓
在此~想請教有熟悉法律方面的朋友可否給我一些建議並教我如何做~謝謝
PS~在最近一次離家出走中~他姐姐有跟我說~他爸爸有說請我去警局報案~要我不用再擔心影響親友間的感情

2009-01-21 12:57 發佈
個人覺得不要報案,不然以後這個事件會一成為親戚一個話柄.

因為報案成立,警方會偵辦,最後對方會依竊盜罪處理,那會留下前科.假如是外面犯罪就算了,但親人間最好不要,嘴巴上講的不算數,以後可能會有心結.

不過可能可以備案,請他上一趟警局,有聽過類似此類事件,警方的態度也是以私了為主,好像寫類似悔過書.

真的有心想讓對方改過自新,兼顧親戚情感,上一趟警局,問一下清楚,也許有比較好的方法,不要直接報警成立案件.




ycs0311 wrote:
PS~在最近一次離家出走中~他姐姐有跟我說~


靠 看成最近一次離家中出~~他姐姐有跟我說
肯3642 wrote:
個人覺得不要報案,不...(恕刪)


貫犯哩...
怎麼可以放過???
我不是很同意...
That's All
大義滅親+1
不要讓他繼續為非作歹最好的方法就是把他抓起來
繼續縱容下去哪天出了大問題就麻煩了
jackychen23 wrote:
貫犯哩...怎麼可以...(恕刪)


大家講的沒錯,要大義滅親才是正確的.

但相信我,親戚間真的要留一步(尤其是竊盜,假如是強奸罪,那沒什麼好說,這種禽獸關死算了),反正不改過,以後總會被外人報案處理.

要處理也是由外人處理.(慣竊是很難改的,總有一天會失足被抓)

就算對方父母要大義滅親,但還是不要牽扯到自己,報警處理他就會改過,未必.
要報警也是由他父母去報警.

真的考慮備案就好,以後少往來.

這是我看過的例子,最後報警的人,卻成了親戚間口中一個"無情"的人.
記得好像也可以按鈴申告~~
電視上都這麼作..
ycs0311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去年八月...(恕刪)



呵呵..大大您好.讓小弟來幫你解決這個疑難雜症...
來吧,我們來看看
刑法320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
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看到了後,重點來了,請注意
再來我們再來看看
刑法324條
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本章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前項親屬或其他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犯本章之罪者,須告
訴乃論。


看到了後,答案出來了吧!

你可以對他提告.因為他不是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
所以嚕,他是在324第2項,你要對他提告,他才會變被告,
如果他和你不是親戚,他就慘了,因為竊盜是非告訴乃論,
真懷疑你阿姨的小孩是不是有讀過法律,
你和他是四等血親,所以嚕,要不要告,就在你爽不爽,
呵呵,希望對你有小小幫助喔...........^^


附帶一提,千萬別按鈴申告,
保證被轟,那些是給立委用的,立委也只是把手放那,不會去按,
向警察機關或司法機關提告就可以嚕.......^^



請勿餵食 wrote:
呵呵..大大您好.讓...(恕刪)





我居然忘了最重要的一點,

刑訴237條

告訴期間於六個月內為之,

要就要快,好像時間快到了喔,
要注意,不然就
勸他好好做人,曉以大義,你以德報怨,講一大堆大道理給他聽,
告訴他,你放他一馬,叫他好好感謝妳........
首先先感謝各位的建議
如果我在他面前邊問問題邊錄影
這算可用的證據嗎?
還有我報案請警察來抓的話~當地的警察會來受理嗎?還是我要到我居住地的轄區派出所報案?
因為他爸媽也對他沒辦法了(之前也亂搞很多次~在外面用身分證亂簽本票~沒錢還~又要家人幫他擦屁股)
最後還是希望能有人教我要告的話有那些相關步驟~我好心裡有個底~
因為到時我不想少了一個步驟又節外生枝~
最後還是謝謝大家
PS~之前有去轄區派出所報案~警察說我沒有證據(也就是他沒有親口對我承認有偷~只對我媽承認~所以警察不讓我受理~跟我說怕萬一對方反咬我一口~說告我誣告~我也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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