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笑話- 警民機車對答

凌晨兩點,貓爸心情不爽,提著購物袋,步行前往便利商店購物。 前方紅藍警示燈交錯閃耀,警察兩名。
一人向貓爸揮舞手中紅色閃光棒,示意停下。

警察甲:「先生麻煩身分證看一下謝謝!」
貓 爸:「我去 7-11買東西。」
警察甲:「我是說麻煩你把身分證拿出來我們看一下,跟你去7-11有什麼關係?」
貓 爸:「對啊!既然去7-11跟身分證沒關係,那我去7-11 幹嘛帶身分證?」
警察甲:「....」

另一名警察看同僚招架不住,過來助陣。
警察乙:「先生不好意思請你配合一下,不然的話可能要請你到派出所走一趟。」
貓 爸:「為什麼要去派出所?」
警察乙:「依據大法官的解釋,如果路檢查到民眾沒帶身分證的話,是可以帶回警
局....」
貓 爸:「我怎麼知道去7-11買個東西會遇到警察路檢?」
警察甲:「可是法令規定,出門應該隨身攜帶身分證備查 ....」

貓 爸:「請問刑法第十條第六項第二款規定什麼?」
警 察:「....」
貓 爸:「那是性交的另一種態樣,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
器、肛門之行為。
你們是警察都不知道了,我怎麼會知道有那種法令 ....」

警察乙用台語對警察甲說:「跟他廢話那麼多幹嘛?」
又轉頭說:「先生你如果沒有身分證的話,我要帶你回派出所了....」說著就拿起對
講機。

貓爸從購物袋裡拿出皮夾,取出身分證說:「我什麼時候說我沒帶身分證了?」
警察甲超不爽,大聲說道:「你幹嘛不早拿出來,在這裡浪費時間.... 」

貓爸聳聳肩,再掏出台北律師公會發的證件,說道:「這張夠證明我是良民了吧?我
可以去買東西了嗎?」
警 察:「....」


所以 ..........警察與律師都很機車

另一則問答

有一天我弟的同學和他一起從補習班下課
等到機車發動的時候才發現
哇勒! 安全帽被幹走了!
可是好死不死巷口又有警察站崗(當時為交通顛峰期)
於是我弟的同學就裝可憐的問警察先生
警察先生!我的安全帽被幹走了!
這樣我可以不帶安全帽回家嗎?"
"當然不行阿!你沒帶安全帽騎摩托車!我有義務要開你紅單!"
"可是我的安全帽被幹走了耶! !"
"沒有辦法!這是我的職責!"
"喔...."
遇到這種情形大多數的人都自認倒楣
再去買一頂安全帽就算了...
我弟這位同學越想越不爽決定再試一次
"警察先生! 拜託啦! 我的安全帽真的被幹走了!
你就放我一馬吧!"
"剛剛不是跟你說過不行了嗎!?"
於是我弟的同學說了一句話:
_

_
那....... 我要報案!!
警察先生: ....... 你走吧
果然一皮天下無難事...
2009-01-07 13:1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笑話 警民機車
貓爸有酷到....警察沒話講


安全帽也蠻殺的......警察覺得這是小事~懶的處理了
這個猛...

特別是解釋那條法令的時候....

這要是遇到海角七號裡面那個警察 早就被推倒了吧
貓爸果然夠猛~~


有些警察就是討厭人家報案~~因為很麻煩
大都是叫你自認倒楣就算了
我覺得第二篇比較好笑~
這是我少數看了會發自內心笑的文章。但對某些人是種諷刺吧!
我個人覺得最好笑的是"亮出律師公會的證件"跟是不是"良民"....





...大家有覺得是必然的嗎?

陸小六 wrote:
我個人覺得最好笑的是...(恕刪)

尤其是最近是吧
怎麼會有這麼無聊的人阿= =
阿不就是只是討張身分證看看嘛
墨水 wrote:
所以 ..........警察與律師都很機車
那....... 我要報案!!
警察先生: ....... 你走吧
...(恕刪)

大推啦
太真實了
凌晨兩點
員警在街頭值勤務
我看到這個我並不認為很好笑

每一年基層員警死在街頭上
都有好幾個吧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