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個月公司惡意欠薪,說不良品都要算在我頭上,薪水無端被扣了好幾萬。但問題卻不找其它員工麻煩,擺明我好欺負要吃定我。
跟市府勞工局申訴,提起勞動檢查,但卻沒下文,也沒依規定在14天內告知我勞動檢查結果。
勞工局公務員明顯是廢弛職務的行為,該做而沒做。寫市長信箱給好市長,希望給辦事不力的公務員記過,但也沒下文。
請問我還能跟誰申訴,才能使公務員被記過?因為這樣我才能拿到積欠的薪資。最近經濟不景氣,公務員薪水照領,但貧苦老百姓快過不下去了...
1、媒體是營利事業,要他們免費花2個人各3個小時替你解決糾紛,為什麼他們肯?
2、是不是他們第一時間會過濾是否有新聞價值,網友認為這件事的新聞價值在哪?我不想得罪公司,因我還要在公司混,我的目標是勞工局。只要辦事不力的公務員被記過,這件事應可大事化小。
3、報導政府xx單位效率不彰,我很少看到,這種新聞apple常報嗎?是不是因有壓力,所以媒體不敢得罪,因apple的老板也是勞工局的管區。
4、apple會不會認為新聞價值在公司,而不經我同意就報公司,隔天我去公司就慘了。我的意思是說,最後登出來的完稿,會不會再次徵得我同意才刊登?
5、有無網路上有人出blog,把找apple或媒體的全部過程,例如年月日跟某人會面,談些什麼;去xxx,談些什麼,詳細述說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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