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離開了公司~但是老闆卻把薪水扣住,今天去找他談,擺明了就是不給你薪水,你要怎麼樣又說我就是耍賴,你耐我何 最後說還是你要來硬的嗎?工作是業務性質,沒底薪,沒保勞健保在那邊待了兩年~替公司修電腦,當起免費的工程師離職時候跟老闆談過兩次,沒意願留下,沒有寫下離職單,把客戶交接完離開又剛好公司有一些人也要離開,把罪名都順便灌到我身上,說我也叫這些人離開心理想完後非常心痛~上來問問各位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請各位教教我吧~
若您確屬勞基法中所保障的勞工.底薪再低,也會有所謂的最低薪資,況且公司還會申報員工薪資來做稅務上公司之支出,這一切都有資料可查明. 現階段似乎不需找律師. 建議樓主逕洽各縣/市政府勞工局.提出申請後,他們會為您出頭的. 老闆不敢不理.如查證屬實,無理由不發予員工薪資,那後面的行政罰(各式罰單等)夠他受的了.
工作是業務性質,沒底薪,沒保勞健保在那邊待了兩年~替公司修電腦,當起免費的工程師離職時候跟老闆談過兩次,沒意願留下,沒有寫下離職單,把客戶交接完離開--------------------------------------------------------------------------沒底薪 沒勞健保 也沒寫離職單---這些問題是個大麻煩看樣子還是開個勞資協調會看看
去勞委會or勞工局呀!因為以前同事的媽媽去幫忙賣個便當結果才二天就叫人走(也沒保勞保或什麼保的喔!)然後我同事就去找勞委會結果連做不到二天就可以請勞委會要到錢了所以~~不知道的人真的很吃虧喔!其實不管做幾天都要給薪水的~不是一定要上滿一個星期離職才可有好領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