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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三方詐騙受害者 告訴你如何最速達成解除警示帳戶 165反詐騙警示解除實務

請注意帳戶背警示還是可以領錢只是要臨櫃辦理
不要像我一樣傻傻的都解決完畢後才發現 原來可以領錢

懶得看事發經過請直接跳轉到文末有教學 感謝萬能的GPT把過程整理成漫畫


一個三方詐騙受害者 告訴你如何最速達成解除警示帳戶 165反詐騙警示解除實務




6/7 帳號被封鎖的第1天

一筆 4,500 元的天堂幣交易,讓我名下所有帳戶被凍結。

一開始事情很簡單。

我在 LINE 天堂交易群賣天堂遊戲幣,400 萬賣 4,500 元台幣。

對方加我 LINE,跟我要郵局帳號,我給他了。
對方說晚點才能轉錢。

約 2 小時後,對方轉錢給我,並傳轉帳畫面給我看。

我上線把天幣交易給對方。

晚上要繳卡費時,發現帳號被警示,無法轉帳。

打去郵局問,郵局說是警察局封鎖的,叫我找龜山大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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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的消極與不受理,才是真正的惡夢

電話得知是派出所凍結我帳號時,我立即就到當地派出所報案。

經過警員查詢報案編號 165xxxx,確實是對方報案說是詐騙,說我收了他的錢後,沒有將天幣給他。

我一頭霧水。

明明交易了啊!

我一邊跟警員說,一邊打 LINE 電話給對方。

當然,對方都沒接了。

我當場拿出交易對話與證明,證明我確實有交易,並說我也要報案。

沒想到警員不願意受理,可能是嫌麻煩,竟然跟我說:

> 你要用什麼罪名?
> 沒有損失,沒辦法報案。

拜託,我郵局帳號被警示不能用耶!

我氣到回他:

> 那我把 4,500 元轉回去給對方,我也要報詐騙,你是不是也要把對方帳號封鎖?

警員說:

> 既然你知道這個情況,我就不能受理,你這是誣告。
> 你現在只能等偵查隊通知到案偵查。
> 通常我們警示帳戶應該是名下全部銀行,不會只有郵局。

當晚,我馬上提出現金到當日最高限額。

就這樣忙到晚上 2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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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場報案不受理,報案請用 165

回家越想越不對。

明明我郵局帳號被害到不能用,為什麼我不能報案?

因此我撥通 165 反詐騙專線,說明:

> 錢收了,東西給了,帳號被警示了,我要報案!

果然,165 受理了,叫我明天去派出所做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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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帳號被封鎖的第2天

隔天早上 8 點,我先打電話問大華所,確認對方報警詐騙,導致我帳號被警示,想要了解情況。

結果被拒絕,叫我等偵查。

下午到當地派出所做筆錄,並提供對話紀錄證明清白。

做完筆錄後,我最急迫的問題就是:

> 何時可以解封?

警員跟我說,可能要等到偵查結束,檢察官開不起訴書才可以解除警示,最快也要 3 個月到半年。

我傻眼。

警示帳號這麼隨便的理由,只要半天就能封。
解除警示卻要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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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止盡的等待

從派出所做完筆錄出來後,我更焦慮了。

什麼時候解除警示,不知道。
什麼時候偵查,不知道。
明明正常交易,為什麼告我詐騙,不知道。
晚上發現名下所有銀行都被警示了,也不知道能撐多久。

就這樣等了 3 天,偵查隊還是沒打電話來。

---

6/12 帳號被封鎖的第6天

我實在等不了。

打電話去問淡水偵查隊,說公文還沒到他那邊。

打電話去龜山大華派出所,說筆錄完當天,也就是 6/7,已經送龜山偵查隊了,所以我帳號才被警示。

打電話去龜山偵查隊找承辦,承辦支支吾吾說處理要時間,預計 2 天可以送到淡水偵查隊。

我猜是壓在卷宗底部還沒處理到,我打電話過去才翻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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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 帳號被封鎖的第12天

# 真相與解除警示

接到淡水偵查隊電話,說公文到淡水了,請我去偵查隊做筆錄。

由於我有報案並提供相關證據,筆錄沿用報案資料,大概 15 分鐘就完成了。

這時我才第一次看到對方的筆錄,也才了解到是三方詐騙。

對方找我交易,要求晚點付款。
然後去別的伺服器找人付錢給我。
再把遊戲幣拿走後消失。

對我來說,交易完成。
對提告人來說,付了錢後對方消失。
所以收錢的我,就變成詐騙嫌疑人。

做完筆錄後,我跟偵查隊說:

> 現在我證明了我不是詐騙,可以解封了嗎?

偵查隊跟我說,要等到檢察官那邊開不起訴書才可以。

這是什麼道理?

有嫌疑,馬上凍結。
要解除,卻要等到案件結束?

即便已經證明自己的清白,也沒辦法解除?

接下來我每天都打電話去淡水偵查隊詢問進度。

文件在哪?
什麼時候送檢察官?
什麼時候可以解除警示?

我深怕我的案件又被壓在卷宗底下沒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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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帳號被封所的第19天

混亂的解除標準

上午接到偵查隊電話,跟我說資料已經送到士林地檢署,等地檢署分案給檢察官。

同時提醒我,如果收到「確定不起訴書」,要回偵查隊辦理解除警示。

但是收到不起訴書時,對方還可以上訴,要等到上訴期過才能解除;若是對方上訴,時間會更久。

我強烈表達我的不滿。

我表示:

> 當初因為認為我是嫌疑人,偵查隊警示我帳戶,我認為情有可原。
> 但現在已經證明我是受害者,偵查隊卻要等到告訴結案才肯解除帳戶警示,實在不合理。
> 我現在每天都不能領錢,還差一點被違約交割,都快活不下去了,竟然還要封這麼久,是逼人走絕路嗎?

好在偵查隊警員聽後,也覺得確實有問題,願意再幫我詢問有沒有其他解除方式。

下午警員又回電,說請我去填寫解除警示申請書,並說確定是三方詐騙的話,是可以提前解除警示。

我立刻衝去偵查隊填寫解除警示申請。

填寫完後,警員跟我說,是否可以提供我的電話給告訴人,因為需要我跟告訴人的「和解書」。

他說解除警示需要附件二擇一:

1. 確定不起訴書
2. 和解書

高興的心情又傻眼了。

偵查隊怎麼會有臉讓兩個「受害者」和解?

「和解」意思就是說,兩個受害者合併成一個受害者?

也就是我還給對方錢,可能還要賠償?

我真的吃倒楣全餐。

損失虛擬寶物。
損失錢財。
帳號被封禁。
還要被要求跟另一個受害者和解。

真凶卻逍遙法外,警察又可以結案?

原來台灣詐騙案,就是讓一個受害者全部承擔,不找真兇?

今天如果我是詐騙罪犯,跟對方和解很合理。

但是今天我是正當交易。
法律也沒說不能請人代付費用。
騙他的人不是我。
沒履約的人不是我。

為什麼最後要我承擔所有損失?

現在給我的感覺就是,警政單位拿著封鎖我的帳號,來脅迫我跟對方和解、讓案件結案。

跟對方要和解書的後果可想而知。

要嘛給錢。
要嘛給錢加賠償。

我瘋了才跟他和解。

我跟警員說,我知道他是按規定需要附件,也知道這不是他個人能解決的。

但這兩件要求,我都無法認同。

我會另外找人申訴。

經過我這麼說,警員也覺得程序確實有問題,答應再幫我反映給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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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無法解決,是沒找對人、沒用對方法

看著我剩餘不多的現金,越想越生氣。

明明是受害者,卻被逼著要和解。

掛完電話,我立刻查詢市長侯友宜 6/27 行程。

剛好隔天要來淡水。

雖然我不是很喜歡藍營,但是我打算來個攔轎申冤,來申訴這個不完整的體制。

晚上還沒接到電話,想說行動前再去確認一下,是否真的要「和解書」。

到偵查隊找到承辦後,承辦回覆我:

> 經過上級確認後,這種情況不用和解書
> 我的帳號可以送解除警示了。

預計 2 到 3 天可以完全解除。
刑事部分程序會繼續走下去。

至此,終於達成解除警示帳號任務,預計耗時 23 天。

自從帳號被警示後,我查詢了各種案例,這應該算是最速傳說了吧!

也不用去攔轎申冤了。
--------------------------------最新更新-------------
6/30帳號被封鎖的第23天

找新北市長陳情要用突襲的

早上帳號還沒解除 打電話給郵局目前仍在管制中 經過六日一 今天已經是第四天了

打電話給淡水偵查隊 偵查隊說他們有特殊勤務晚上6點才能回來 我又開始焦慮了

打電話給市刑大櫃台 幫我轉165 跟我說收到正在處裡這兩天應該會解除警示

打電話給市刑大督察組 表達警示帳戶凍結只要半天 為什麼確定可以解除到解除已經四天了還解除不了?

督察組表示:不是他們職責 請至派出所報案

於是我查了6/30侯友宜公開行程 14:00市政府頒獎 打算來個攔截陳情

行動前想說不想鬧這麼大 先去市長室找市長陳情 畢竟要找能處裡事情的反應嘛

到了市長是梯廳被警衛攔截不讓我進去陳情 跟他說明了原因 派了更多警力來 搞得我更緊張了

我一直強調程序問題警察局跟偵查隊都無法處裡必需找市長

當然我也知道市長應該是見不到 但是我需要能夠找到確實可以處裡這問題的人

結果遭到緊迫盯人連公開行程都不能參加 當然見不到市長就只能寫陳情信

這經驗告訴我要見市長就不要說明來意 要出奇不易才能見到人


7/1帳號被封鎖的第24天

郵局已解除警示但是其他銀行都沒收到解除警示
打電話到銀行 銀行回覆聯徵顯示未解除 電腦一天會抓取聯徵資料兩次
打電話到聯徵 聯徵回復電腦30分鐘交換一次 不存在沒及時情況

至此警政單位說已解除 聯徵中心說沒收到

打電話到165 回覆解除已送出 程序已走完成
打電話到郵局回覆已解除警示
打電話給偵查隊 公文除了給郵局還有附件給財經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打電話給財經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回復他們只收附件 沒有任何動作

焦慮的我又跑去找市長了 理所當然又被帶到服務中心
又是一陣詢問(基本上就是 刑事局165 偵查隊 )問不出到底誰負責聯絡聯徵
於是又開始查詢市長公開行程

直到下午 終於刑事局165查到問題所在回復 通報聯徵是由事發帳戶 也就是郵局通報

聽到我心頭一驚 難道案件壓卷宗底又要重演?

打電話去郵局詢問 儲匯是否有與聯徵聯繫部門 還真的有!!

原來郵局收到通報後先解除郵局警示 再送公文到負責與聯徵聯絡的部門

由部門上傳資料 就這樣資料傳遞被壓在郵局3天

被我找到時資料都還沒交換 預計下午交換資料

看來又要等到明天早上其他銀行才會跟聯徵交換資料了

至此沒意外的話全解封任務 預計於7/2事發25天達成

看來能夠優化的流程有很多
警政單位
1.通報解封如果能同時給封禁帳戶銀行與聯徵 處裡速度應該可以-2天
2.告訴人偵查隊送至嫌疑犯偵查隊的公文傳送流程 如果電子化應該可以-5天

如果流程搞懂 知道每個環節要找誰去詢問的話 看情況應該有機會在18天內完成全解封


7/2帳號被封鎖的第25天

銀行講不通請找金管會

銀行的繁瑣程序與又一個漫長等待

原本以為聯徵資料送出後 銀行應該可以立即開通 早上致電給中國信託是否收到聯徵通知?什麼時候開通?

中國信託:
「我們已經收到聯徵通知解除,但是我們還要審核(公三小?)預計需要3-7天審核 現在我們希望減少你約定帳號的數量,我需要請你提出約定帳號的聯繫證明」

又來了! 警政單位已經核准我的解除 銀行卻卡著程序不放
電話講了半小時溝通無效 (當然嘴邊都是說盡快時間就是3-7天假日還不能算)


聽說金管會好像是管理銀行體系 所以我又打電話到金管會陳情

沒想到金管會竟然有陳情電話

於是把事情前因後果又重複一遍 並說明銀行程序拖延我帳戶啟用的情形
金管會說明受理陳情處裡時間約需3天


7/3帳號被封鎖的第26天

全解除警示制霸

早上銀行帳戶還是沒解除
這天原本想說再衝市長市但是因為工作實在太忙了所以先忙工作
傍晚中國信託電話來了
針對金管會陳情案件回復
「由於案件幫我用急件處理 帳號已全面解除警示 網路銀行已經可以使用 至於解除警示流程也會再檢討改進 」
看來金管會的子彈已經飛到了~

此時正準備開車去市政府的路上 聽到解除終於可以轉頭回家
閒聊過程中得知原來帳戶背警示還是可以領錢只是要臨櫃辦理
為什麼從頭到尾都沒人跟我說? 害我到處借錢當生活費!!


至此終於迎來真正的全解封


---

# 以下為總結:達成最速傳說的方法

根據本次經驗,要達成最速解除警示帳戶的條件,要先了解流程。

受害者報案
→ 派出所受理
→ 區域偵查隊受理警示帳號
→ 送至嫌疑人所在地偵查隊
→ 傳喚偵查
→ 偵查終結送地檢署
→ 檢察官受理案件
→ 起訴或不起訴
→ 結案或上訴

目前看來,警示帳戶的決定權單位是在「偵查隊」。

也就是說,能在偵查隊證明你不是詐騙犯,才有機會解除警示帳戶。

當發現帳號被管制時,要加速解除,需要確保自己的案件不要被壓在卷宗底部

1. 首先要查出是哪個派出所報案。
可以打電話去銀行詢問,是哪個派出所提出警示。

2. 打電話去該派出所確認,請他們盡快送去該區偵查隊。
通常警員應該很快就送了。

3. 打電話去該區偵查隊找承辦,請承辦盡快送至嫌疑人在地偵查隊。
我在這裡被卡 12 天,如果沒打電話,可能卡更久。

4. 打去自己在地偵查隊,請偵查隊直接電話通知做筆錄。
用寄信通知做筆錄,偵查實在太慢,要等很久。

5. 偵查完畢後,請偵查隊立即解除警示帳戶。
不用等到檢察官。
不用和解書。
不用判決書。
偵查隊是有權限能解除的。

6.打電話問165有沒有收到偵查隊的解除警示申請

7.打電話給警示銀行或郵局 請他們收到公文後除了解除警示外 要立即送聯徵

8.聯徵送出後要打電話給銀行請他們交換聯徵資料 並且立即開通 如果又是繁瑣程序可以找金管會陳情

若是偵查隊堅持要等檢察官判決書或和解書,警政單位我建議找內政部警政署署長或市長層級陳情。
若是卡在銀行端處裡跟作業金管會是個很好的陳情管道


打蛇要打七吋 反映要找對對象
相信我,里長、議員、所長、督察對案情加速沒什麼用,因為我都找過了。



---

以下為跟偵查隊警員交鋒時提出來的狂想若要實踐請掂量後果

如何以一己之力動搖台灣的股市或是GDP?

當警員跟我說,要和解書或判決書才能解除帳號時,我提出一個很荒謬、但也很值得討論的制度風險。

如果警示帳戶可以因為一筆爭議款,就讓一個人的名下帳戶被管制;
如果解除又必須等漫長偵查,或要求雙方和解書;
那這套制度會不會被有心人士反過來利用?

我去要到台積電、鴻海、輝達的匯款帳號 匯個1000元
用165去報帳號該帳號詐騙我財物 導致於帳號被封禁
這幾間公司名下銀行將會全部被立刻警示
和解條件隨我開 要嘛和解馬上解封要嘛遙遙無期的審判(大公司帳戶幾十億用幾百萬換解凍)
直至所有庭審結束如此一來可以癱瘓這幾間公司半年到一年的財物 影響國家GDP
不過現在看來這方法大概只能凍結個幾個禮拜 傷害可能沒這麼大

如果解除標準又不明確,甚至變成要靠和解書,那不就等於把帳戶管制變成一種壓力工具?

這就是警示帳戶最荒謬的 BUG。

制度原本是為了防詐騙。
但如果沒有精準區分誰是犯人、誰是受害者、誰是被利用的正常交易方,就可能讓無辜的人被制度壓垮。

這不是反詐騙。

這是讓詐騙犯躲在後面,看兩個受害者互相傷害。
2026-06-29 3:46 發佈
反詐騙做半套...
封鎖現在很快(就當作有在做事)
解封鎖超級慢

不過第三方詐騙多了之後,sop應該也會改
只是政府改變的速度沒有詐騙集團換詐騙手法的速度快
罪犯跑在政府前面,人民就只能自己小心
樓主辛苦了
對草民,公事公辦、一切照規矩;
對權貴,好說、好說,沒事、沒事。
雙面浪人 wrote:
反詐騙做半套...封...(恕刪)


我以為已經很多了 應該有SOP 很顯然並沒有~
buzzbee wrote:
對草民,公事公辦、一...(恕刪)


帳號被警示實在很焦慮 激發了各種創意
無敵雄雄 wrote:
6/7 帳號被封鎖的...(恕刪)

樓主請消氣
想想
被詐騙第一時間就是要封鎖銀行帳號
不然錢就被轉出去了
所以立即封鎖銀行帳號是對的
誰知這銀行帳號是不是人頭
你說對不對

你說的對
和解書是最荒謬
2個受害者集合成一個受害者
損失通通歸給一個受害者
萬一被騙錢的十幾人,幾十萬元
那賣家不就是冤大頭,通通替加害者賠給其他被害人
這什麼鬼道理

問題在解封的SOP
這種三方詐騙正夯
有實體(買iPhone)有虛擬(像你)
虛擬的都看不到詐騙者
最容易詐騙

一定會很多件跟你一樣的案件發生
所以是政府的解封SOP一定要檢討就解決了
例如
1.封鎖銀行帳號金額加總不得大於被害者損失金額
2.薪資轉帳帳號不得封鎖,除非1.不足
3.嫌疑人有報案,帳號封鎖7天(例如)內要解封,這是給檢方、警方壓力。
4.5.6.7...大家可集思廣義提供

反應給立委、媒體也是給政府壓力的方式之一
無敵雄雄 wrote:如何以一己之力動搖台灣的股市或是GDP?

標普已經把軟銀的公司債標記為BB+ . BB+算垃圾債了

軟銀是OpenAI大規模基礎建設主要資金來源. 現在這個主要來源被標普給BB+了

剛上市的SpaceX目前公司債等級是BBB. 才剛上市只比垃圾債高一級而已

你把這事跟很多人講. 當超過100萬股民相信你說的事實

你就有可能以一己之力動搖......
xattacker

他這標題明顯就是沒有經過大腦認真思考 目前台灣的GDP 怎麼可能靠普通一個人去影響到…

2026-06-29 23:26
你這樣算非常快了
我的房東管理員
被拖了好幾個月吧
也由此可知 台灣法律對於詐騙集團是沒有什麼威懾力的
除非引進鞭刑吧
不然我看是沒辦法改善了
golihi wrote:
樓主請消氣想想被詐騙...(恕刪)



其實網路上流程都很怪 藉此機會整合解封流程讓之後人有機可循

我氣的是三方詐騙已經行之有年 理論上程序應該有完整配套才是
處裡情形混亂到怎麼搞得像第一次發生一樣
今天我若不積極爭取 解封應該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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