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車糾紛請教
各位大大請教一下,小弟最進賣掉一台家中沒再用的車,2方看車後口頭協議38萬
因為大家都忙,故當天沒辦理任何契約,後來因為稅金問題大家有MAIL聯繫,我說我實收38萬(MAIL大概是唯一書面證據)
買方7/22匯款3萬元訂金(他有用簡訊告知,我有發MAIL告知收到3萬元訂金),7/25依同辦理相關過戶,在車上交付相關資料與維修資料收據…
他說我車顧的不錯,花不少錢保養維修,所以我開玩笑的說那你能否再貼補我一些,讓我不要了那麼多,他說好.他多給3萬,因此他匯了38萬,匯款後他把38萬元
匯款單交給我,再來就是依同去辦理相關過戶.並順利完成交車程序…..
7/29他傳簡訊給我,說他匯錯了,請我把3萬元退給他,他說2方協議賣38萬
我說當初大家說好,你也同意才多匯3萬,已經銀貨兩契,怎還要我退3萬元
OK
1.也許我說謊,他真的匯錯款項(多匯3萬元)而我藉故私吞掉
只是匯款大家都很小心,你多匯你會不知道?而且隔了快3天
才說匯錯款項
2.也許他事後看完車,後悔了,還是覺得38買,不想多花3萬.
那我該退還他嗎? 還是買賣銀貨兩契,不需理他
因此交易無簽定任何契約,全都口頭承諾,因此買賣雙方都.......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可否問一下大家該如何處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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