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車糾紛請教

買賣車糾紛請教
各位大大請教一下,小弟最進賣掉一台家中沒再用的車,2方看車後口頭協議38萬
因為大家都忙,故當天沒辦理任何契約,後來因為稅金問題大家有MAIL聯繫,我說我實收38萬(MAIL大概是唯一書面證據)
買方7/22匯款3萬元訂金(他有用簡訊告知,我有發MAIL告知收到3萬元訂金),7/25依同辦理相關過戶,在車上交付相關資料與維修資料收據…
他說我車顧的不錯,花不少錢保養維修,所以我開玩笑的說那你能否再貼補我一些,讓我不要了那麼多,他說好.他多給3萬,因此他匯了38萬,匯款後他把38萬元
匯款單交給我,再來就是依同去辦理相關過戶.並順利完成交車程序…..
7/29他傳簡訊給我,說他匯錯了,請我把3萬元退給他,他說2方協議賣38萬
我說當初大家說好,你也同意才多匯3萬,已經銀貨兩契,怎還要我退3萬元
OK
1.也許我說謊,他真的匯錯款項(多匯3萬元)而我藉故私吞掉
只是匯款大家都很小心,你多匯你會不知道?而且隔了快3天
才說匯錯款項
2.也許他事後看完車,後悔了,還是覺得38買,不想多花3萬.
那我該退還他嗎? 還是買賣銀貨兩契,不需理他
因此交易無簽定任何契約,全都口頭承諾,因此買賣雙方都.......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可否問一下大家該如何處理
謝謝

2008-08-05 23:5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買賣車糾紛
沒有文字合約何來欺騙 ? 你不還他他也沒你皮條 !! 但基於互惠原則跟他說各退一步還他一萬五否則都不退。
你們當初不是說好了你實收三十八萬

稅金的部份應該是照月份去分擔

人家誇獎你車子保養的不錯,你也開玩笑的叫他多匯三萬

結果人家傻傻的多匯三萬,結果回去朋友才告知他被你騙了,因為你們當初mail是說好是三十八萬成交啊

也或訐是他匯錯,忘了他已經先給你訂金三萬

說不定未來他會去告你詐欺怎樣的

我建議你不要為了那三萬元而惹上官司

你就還他吧

大大 可是買方是匯41萬後才辦理過戶, 且當時買方當時沒有異議阿
因此....不知....
不過還是謝謝告知

dainel1983 wrote:
你們當初不是說好了你...(恕刪)
他真的可以堅持他匯錯款
因為你只有一個mail可以證明~且是證明總金額為38萬
不管他多久後發現....他都可以說匯錯了要求你退回
匯款大家都會很小心是你的認定~社會上就是有迷糊的人
但他有權追回(不管是否真的迷糊)
就像銀行職員不小心多轉了錢到你戶頭一樣
當銀行發現並向你追討時~
雖然銀行還是會很客氣的送禮希望你退還~
你仍須要退還~
否則有侵占的嫌疑(因為你已經知道他是一時疏失仍不退還)
有實際案例可循
所以若他堅持是一時疏失
你也沒有證據說是他答應多給的

實際情形~我想應該是回去後悔了
硬要拗你.....
區區3萬~別鬧到兩方心理不爽~
將心比心.如果是你的話你也會希望對方還你三萬~
該你拿的拿~不改你拿的你也吃不下去~
tom tmax wrote:
沒有文字合約何來欺騙...(恕刪)


不還他真的沒皮條嗎!?

錯!!第一你們合約寫明38萬成交,第二買方多匯3萬一定會有匯出紀錄~

所以如果合約內容並無載明,買方除38萬以外要多匯3萬~則買方有權請求返還!!

所以賣方如提不出證據勸你還是還給買方3萬吧~

否則買方除了可要求退回這3萬以外,說不定還可要求合約不成立呢!!
影武者3325 wrote:
不還他真的沒皮條嗎!...(恕刪)


樓主MAIL不是說茲收到對方38萬嗎 ? 好像沒講到賣價38萬吧 !! 如果MAIL有提到賣價38萬理當退回3萬無異議 !!
大大
沒有合約應該說只有MAIL上說實收38萬
MAIL上沒有任何契約實載,只說稅金你支付
我實收38萬,不知這是否算合約
但還是謝謝妳的告知



影武者3325 wrote:
不還他真的沒皮條嗎!...(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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