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個律師的YT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zlkpmP6mlQ第一次約砲就上手……現在風氣這麼辛辣的嗎?現在交友軟體跟FB交友社團這麼多如果有女生跟你約出去,告你性騷擾或是強暴想要藉機取財,但對方告不成功可以反告對方詐欺嗎?有法源依據?
刑法第339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