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上圖,該戶將舊屋拆剩下牆面和梁柱,預計重新裝修,該戶的土地非方正長型,紅線標記區有屬於公有的土地。

然而該戶整建自己房子時,"順道"把屋前公有地給全部圍起來,並且用RC構造增建原屋前的地方,且未向市府申請許可,也逾期未補。
小弟有緣,某天做夢時好像看見通知該戶涉違反建築法第25條且已逾期,依建築法第86條認定為違章建築,應予拆除...。(且該戶符合台南市政府違章建築處理要點第5點第1項第6款第2目,屬優先拆除之違章建築)
但時至今日,這戶房子已經完工,也陸續裝潢和搬家。某天小弟又作夢聽說有拜託人去搓,因此心裡突然恍然大悟,難怪可以這麼明目張膽的在屋前還鄰近馬路旁違法增建。原來是有搓搓樂啊~

上圖已經完工狀態,果然有搓就能任性,有搓在日益高貴的台南土地上就直接多9坪,真羨慕~
如果都列為優先拆除違建了,屋主還能這麼淡然的完工,看來不是太有錢,就是不怕拆,讓我們拭目以待台南市政府的效率和公正吧!


BTW 自行改善期限是夢到8/5,就看看所謂的優先會排到什麼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