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檢舉的紅單違規項目是駕駛汽車行經沒禮讓行人先行現場是我等綠燈亮後右轉,轉角行人還未踏上班馬線然後被後面車輛錄影拍照,我想請教的是我車子右轉時車子壓在斑馬線時整條斑馬線是沒有行人的,行人還處於未行走狀態想請問去申訴有解嗎?
我有被開過單,要等行人從車前面通過後,車子才可以從行人後方開過人行道;行人如果是從很遠的地方走過來,人跟車要間隔一個車道的距離,車子才能先通過。所以車要右轉要等右側的行人走過後,左側的行人還沒走到隔壁車道這段時間可以走。實際在台北得等人都走完車子才開始左右轉,騎機車也一樣,慢慢嚕過去就收單了。
其實我研究過,汽機車未禮讓行人,這會不會有爭議?比如說,我騎車綠燈直行,然後遇過有行人本來站著,但不曉得為啥忽然闖紅燈在斑馬線用跑的要去對向因為當時我們非常接近,我車子煞住就擋住斑馬線 和 他的去路,根本來不及在他之前煞住,所以我只能加速通過我當下心理就在想,我還真衰洨,遇到這種忽然闖紅燈的,要是被後面的拍到罰1200,我不就冤了?我還遇過,我揮手要斑馬線的人先走,然後斑馬線的人停在斑馬線揮手要我先走我就跟那個人說,問題是我走了會被罰1200呀,拜託你先走,別害我好嗎?求你快走吧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