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爆發一波確診,小孩班上有一名同學確診後,隔天收到衛生局電話小孩需要隔離,家長要一位一起隔離,開始請太太跟小孩一同居家隔離,期間收到衛生局送來兩人的隔離通知書,結束隔離後送件到台產申請隔離理賠,今天台產理賠來電聯繫說,小朋友部分理賠沒有問題,但是大人部分需要去函衛福部來回時間大約2.3個月要確認是否為照顧陪同隔離,若是因為照顧陪同隔離的話他們就不予理賠,接到電話後就上去看商品條款查詢承保範圍及除外條款裡面並無照顧隔離不予理賠,申請理賠重點是提供中華民國各政府機關開立之「隔離通知書」、「隔離治療通知書」或「檢疫通知書」,內人及小孩收到的是「隔離通知書」內容除個人資料外都是一樣的,而且我們也投保了國泰隔離險在申請後的兩天也理賠下來並無問題,所以不清楚台產為何有這樣理賠上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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