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後續發展…
外婆的後事大致上圓滿結束了,
先前提到的喪葬費可能不足的部份,
全部用外婆的存款支出,最後是足夠的還有剩8萬多,由兩位舅舅來平分,
而在告別式前一天,兩位舅舅其實也跟我媽說了,不拿出喪葬津貼也沒關係,事情這樣解決就好,因為存款好像足夠,
告別式一結束,家中所有親戚難得聚一起聊個天,大舅莫名其妙提出:「我媽沒良心當公務員很囂張就對了!」又說之後還有百日與對年合爐,請師父來誦經,叫我媽拿出津貼來支付,我們當然主張使用剩餘的8萬多存款,大舅的媳婦也在一旁幫腔吼我媽,無奈我和我弟氣勢不夠只能簡單從法律以往見解來跟他們說明,
最令我灰心的是,在場的其他長輩沒人糾正那個晚輩胡亂吼我媽的態度,
要不是來接我們北上的車子還沒到,不然儀式一結束,我們早就想離開,
總之,我跟我媽說,外婆的百日我們自己在臺北念經迴向給她就好,不要再回去被霸凌了!
------------------------(虛線下為前文)
大家好,
外婆今年跟隨菩薩修行去了…
喪葬費用先由外婆的存款支出,但可能不太夠
外婆有多位子女,
其中只有我媽可申請公保喪葬津貼,
其他子女皆無勞保和公保,而農保無法申請
目前大舅一家與其他親戚要求我媽將公保的喪葬津貼用來支出不夠的部份,若有剩餘再大家均分
外婆生前時,所有子女已協議將外婆財產土地過給兩位兒子,另外外婆的外勞與養老院費用,我媽每個月也有幫忙支出
我個人認為喪葬費不夠的部份應由兩位舅舅來負擔,或是大家平均負擔
我可以想像接下來他們說話會有多難聽,
甚至也可能會提告我們侵佔津貼之類的…
請問大家有遇過這種事嗎?
如果他們提告,我媽會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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