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億先拿走五億 wrote:社維法 二、於公共場...(恕刪) 很多都沒穿衣服啊!像搬貨工人,大車司機,農夫,建築工人,菜市場搬貨的工人,這些都是公共場所啊。為何他們都沒事?一般人就有事?這樣不是雙重標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