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一封信是奇摩寄出的
內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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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帳務系統問題導致您於3/22∼4/10 12:00PM之間於電腦軟硬體與PDA類別
新刊登的商品,其交易手續費的計算有超收的部份,我們已經發放了拍賣回饋金
作為補償,扣抵範圍為「所有拍賣費用」,該筆回饋金於5/17生效並可開始扣抵,
您可到「我的消費紀錄 拍賣回饋金紀錄」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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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拍賣回饋金紀錄 確實有收到
2008-05-17 00:00:00 電腦軟硬體與PDA類交易手續費超收退費 89 元 89 元 抵用:所有拍賣費用 有效期限 2008-08-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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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的是,超收的金額 用拍賣回饋金退我 我沒意見,但是為什麼會有 有效期限
假設我在 有效期限 內沒把錢金額用完
拍賣回饋金失效,那我的錢就平白無故的不見???
這樣做合法嗎?? 感謝
檢查我的交易記錄
是在4月份有賣掉一筆7千多的東西
而3% 為 239 元 超出 150元 的話 是收 150元
奇摩收239 所以多收了 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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