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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哥真是有趣

不要再去恐嚇人了啦

真的要公開 要避開個資法很簡單

啊 我發現有家公司很有趣 這樣你要告我什麼?

而且我消息管道來源很多的 你好像還沒完全恐嚇到喔

你的狗屁倒灶的事情不只一位跑來跟我說啦

老子不怕你好嗎?

剛剛打電話去宜蘭地檢署問了

目前只是請他到案詢問 並無必要找我開庭
所以並無通知我 不要說的好像快通緝我一樣

目前本案進度要轉到台南地檢署處理中
要先經過高雄那邊同意所以沒這麼快

至於我告他的部分
這邊警察採取另外一個方式
直接移轉到宜蘭警察局偵訊

以原就被是原則
只是在警察局就移轉或是到地檢署再移轉
因為他告我的部分由宜蘭警局處理然後宜蘭地檢再轉台南地檢 目前宜蘭地檢說要等高雄(應該是高檢)同意後轉台南地檢
而所謂宜蘭地檢開庭因為根本沒必要我到場
所以也沒通知我 不用腦補到我刻意不到

而台南我報案的部分直接在警局這個階段就轉移到宜蘭

轉移都需要很久
宜蘭轉來台南一樣要好幾個月
附上一個證明 數字哥 不用急


數字哥真是有趣
2021-01-11 12:3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數字哥
01010100101 wrote:
而台南我報案的部分直接在警局這個階段就轉移到宜蘭


兩種說法,也蠻特別的,到底哪個是正確?

01010100101 wrote:
剛剛打電話去宜蘭地檢署問了

目前只是請他到案詢問 並無必要找我開庭
所以並無通知我 不要說的好像快通緝我一樣


劇情疑問

數字哥分身在別樓po的偵查庭傳票:




宜蘭高手告台南高手,檢查官第一次開偵查庭的傳票,沒傳被告, 只傳原告?

這也是挺特別的,這戲精彩






01010100101 wrote:
老子不怕你好嗎?


宜蘭數字哥各帳號都被台南高手封鎖了,他也沒辦法出來這裡自述說明,也不知道是你不怕他,還是他不怕你。

par3838 wrote:
劇情疑問數字哥分身在...(恕刪)

哇勒,你這樣
你打的這麼完整,你想讓樓主關樓也不用這樣吧
連案例裡第一次偵查庭雙方都有傳訊
及刑法不適用以原就被都說出來了
信我者天堂近了!!
聖神山 wrote:
哇勒,你這樣(恕刪)


台南高手轉移部份就有兩個說法,有時候我都混亂了 ,或許這是上層絕招的奧義之一。




■■■■■■■■■■■■■■■■■■■■■■■

1/14更新:

以下台南高手樓主留言回完後,把我封鎖了,我沒辦法在底下回覆了,只能往回從之前留言補充回覆。

台南高手很會用這一招,他說完之後,就不讓人辨白留言,真是厲害絕招之一。


我對其一回覆:
台南高手原留言文



紅色框是我想在版面重點處表達的內容,故擷取這段在2F,也沒修改這段紅色框裡面任何內文。
其他裡面留言是非重點,我就沒截圖po出,在這則留言裡面,也沒樓主台南高手在6樓說的:


【是因為一般來說轉移是件很麻煩的事
所以警察通常是往上到地檢署 由地檢署來轉
我前面有說到這一件 是可以在警察偵查轉移 但通常不會這麼做
我前面有寫】

可以確定此則留言前面沒寫到這些,在別樓更前面2則留言,他也沒說到這個,證明如下:




在此聲明,我沒忽略,也沒惡意斷章取義扭曲台南高手說的話,但他把我封鎖了 ,我無法在底下留言,只能往上在此文補充。


對其二回覆,樓主在底下說到:

【還有偵查庭是可以不傳被告的 因為檢察官認為沒必要

https://www.moj.gov.tw/2204/2528/2547/2576/15084/

誰跟你說被告一定會被傳喚的 就跟你說 我打去宜蘭地檢問過了......】

從該連結裡面,偵查庭第一次傳喚是有傳牙醫。


對其三回覆:


樓主在底下說到:


【你也不用來挑釁我 數字哥封鎖我 我封鎖它就變成我怕他?<===隨便你說】


這就是自打臉,話都是他說都是最佳寫照。

因為mobile01 的設計,誰先封鎖,另一人就沒辦法去封鎖另一人


簡單來說,如果宜蘭高手先封鎖台南高手,簡單來說,根本不會出現台南高手去封鎖宜蘭高手的情況,因為他根本沒辦法封鎖到宜蘭高手,除非宜蘭高手解封,台南高手有看到他留言,才能封鎖,這樣就換宜蘭高手無法封鎖對方。

所以樓主提到【 數字哥封鎖我 我封鎖它就變成我怕他?<===隨便你說】

邏輯上是不成立的。

意思就是宜蘭數字哥沒封鎖他,但他先封鎖人不讓人留言.
至於他們誰怕誰,自有公評。


■■■■■■■■■■■■■■■■■■■■■■■





在補充一下,聖神山兄說他也被封鎖了,看來可能以後台南高手留言,真的要聽聽就好,至少我目前沒辦法留言了囉。
par3838 wrote:
兩種說法,也蠻特別的(恕刪)


你不用功喔

當時這麼回 是因為一般來說轉移是件很麻煩的事
所以警察通常是往上到地檢署 由地檢署來轉
我前面有說到這一件 是可以在警察偵查轉移 但通常不會這麼做
我前面有寫 但我想你是刻意忽略的 你就想斷章取義我知道

坦白說我知道你是惡意的斷章取義 但基於普及法律常識還是跟你說一下好了
par3838 wrote:
台南高手轉移部份就有(恕刪)


可以告訴我 圈起來是想表達???

還有偵查庭是可以不傳被告的 因為檢察官認為沒必要

你也不用來挑釁我 數字哥封鎖我 我封鎖它就變成我怕他?<===隨便你說

你以為這樣子惡意的挑釁有用嗎?沒用
我就沒收到傳票......我打去問了宜蘭地檢 地檢確認我身分後

直接說這個偵查庭檢察官認為沒必要傳喚我 所以並沒有通知我

而且對方直接說這個案子之後會轉給台南地檢

以原就被你懂不懂?

數字哥 你夠了沒? 你要不要自己打電話去地檢署問一下?

還是你害怕打去會被打臉?
par3838 wrote:
劇情疑問數字哥分身在(恕刪)


https://www.moj.gov.tw/2204/2528/2547/2576/15084/

誰跟你說被告一定會被傳喚的 就跟你說 我打去宜蘭地檢問過了......

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三項「實施偵查非有必要,不得先行傳訊被告」的規定。因為傳喚是刑事訴訟法中強制處分的一種,接到檢察官傳票的被告,有遵傳到場應訊的義務。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要受到強制拘提的處分。
par3838 wrote:
台南高手轉移部份就有(恕刪)


上面寫台南地檢署 看到沒有

就如我說的會以原就被

過程中我也打電話去確認 為什麼我不用開庭
檢察官回答我 免啦 這案情這麼明顯 你不用來我就可以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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