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嘛花光?總要留一點好辦後事吧(難道叫我的子女出錢處裡我的遺體?......我是很想直接叫他們拖去山上丟了或是直接打包丟垃圾車,可是法律不允許,所以最少還是得燒了....然後也許就那去山上倒了)而且,如果按照《富貴開心鬼》這部電影的說法,人死後的財產是直接按照生前所剩的財產算的....我如果生前不留點盤纏備用,死後就得等隔年清明子孫匯款(燒紙)下去才有摳摳可以過日子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