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決策小組 wrote:
不是
存個幾十萬或幾百萬
都能開個一陣子
當老闆過過癮
但如果幾個月
沒賺到錢的
立刻下場就變
人生失敗組
擁有店面的包租公或包租婆
才是
幾乎不用做什麼事,幾乎零風險
就能月入數十萬,甚至百萬
其實,我認為有能力做二房東的,才叫人生勝利組
風險可能比大房東大一點?
「我」覺得不太像 
舉例︰
A 蓋了 _ _ _,招商外包 ( 統包 ) 給 B 廠商, 店面最終是 C 商家來租
A 是誰? 通常是指 ... 政府 @@
一般在講的包租公包租婆 ...
其實比較像 A 的角色 ( 產權持有者 )
行至水窮處,與人云亦云。〔薪水是零元,還活得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