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死巷內四戶之一,巷弄內有被畫「白線」
死巷的道路產權是屬於某戶鄰居(地政查過)、但在某次選舉重鋪柏油後被畫了白線
(政府鋪設柏油後、如果沒人反對就會主動畫白線 - 諮詢過公所,確認可陳情註銷)
本來畫白線對大家都沒影響,但有部分「巷外」住戶,會將車輛停入,長期佔用
(一個禮拜動一次,同時另一台車緊接著停入),且車輛亂停一台車佔了兩個車的車位,規勸態度又十分惡劣。導致住戶沒位置停外、客人來也需要停到近一公里外的公園。
*目前白線的狀況下他們沒錯、僅一車佔兩位的狀況可請警察來勸導。
所以查詢之後將於鄰居們評估註銷白線,
後續若再有類似狀況,就直接請警察勸離或在警察見證下拖吊(事後對車主請款)
那麼問題來了、請問像這種產權屬於個人的
死巷,若被隨意佔用停車,是否須由地主親自出面呢?或者可由地主委任鄰居即可?甚至是否由巷內住戶通報警察就可以?
謝謝各位幫忙解答⋯
*車多位少,本不想做到這麼絕,但態度惡劣、一勸導對方又馬上說要找警察⋯百般無奈下才會與鄰居們出此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