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要從約3個月前說起吧
當時朋友帶著阿公阿嬤還有他親戚一起去某咖啡店喝咖啡(當時下雨)
由於有分前後門 我朋友好像是從後門進店, 傘就插在後門的傘架上
離開時可能沒注意到走了前門, 拿了前門傘架上"同款不同顏色的傘(深淺色不同而已)"
對方報警後警察調閱監視器透過車牌找到我朋友, 警察了解案情後也覺得沒什麼而且回到現場我朋友的傘還插在後門傘架上, 我朋友也把拿錯的傘交給警方, 原本以為事情應該結束了吧?
結果他最近收到開庭通知, 說要到徵查庭報到....超級無敵爆傻眼...
我想問
這個人的目的是?
這樣告得成嗎?
檢察官會讓他起訴嗎?
-----2019/09/08更新-----
結果朋友昨天去問處理的員警, 員警表示他拒收我朋友歸還的這把拿錯的傘!
看來真的很氣, 還是其實想敲一波?
木子李1991 worte:
這件事要從約3個月前說起吧
當時朋友帶著阿公阿嬤還有他親戚一起去某咖啡店喝咖啡(當時下雨)
由於有分前後門 我朋友好像是從後門進店, 傘就插在後門的傘架上
離開時可能沒注意到走了前門, 拿了前門傘架上"同款不同顏色的傘(深淺色不同而已)"
對方報警後警察調閱監視器透過車牌找到我朋友, 警察了解案情後也覺得沒什麼而且回到現場我朋友的傘還插在後門傘架上, 我朋友也把拿錯的傘交給警方, 原本以為事情應該結束了吧?
結果他最近收到開庭通知, 說要到徵查庭報到....超級無敵爆傻眼...
我想問
這個人的目的是?
這樣告得成嗎?
檢察官會讓他起訴嗎?
被告竊盜罪嗎?
成立這一條必須有其意圖 或 故意,這把店家監視器調出來就可以判斷了
一般偷竊者都會左顧右盼,也就是行為不太正常
不然兩把傘拿出來比對一下款式,看是不是真的長的很像
如果監視器調出來看,你朋友沒那個意圖,應該是告不成才是
報案是他的正常行為
由於他報案了
竊盜罪是公訴罪
不是告訴乃論
所以警察必須移送地檢署
即便原告想撤案也不行
"竊盜罪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就算被害人與加害人間同意和解也無法撤回告訴。......"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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