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賣東西被惡意告詐欺_該如何自保?

小弟在網路販賣3C商品一件,買家收到物品後兩個禮拜不甚滿意要求退錢~~
我說退錢可以,需扣除支付貨運費用,雙方不歡而散。

幾個禮拜後我收到警察局通知,對方告我詐欺,要到台東的警察局做筆錄,
我知道對方告我詐欺絕對不成立,但這樣我一定要到台東作筆錄嗎(本人在板橋)?

是否可以不去警局做筆錄,又詐欺不成立後,我是否可以控告誣告來彌補當天浪費的交通費和上班損失?
2019-06-19 11:1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東西 網路
隱約記得有個專有名詞叫做 "以原就被"

我覺得可以先打電話過去問問怎麼處理, 上面應該有警局電話號碼.
現在只是筆錄階段, 還不到檢察官那邊.
到了檢察官那就可以申請上面的那條.

因為你的案例應該是不成詐欺要件.最多就是消費糾紛.
民事可以用上面的這條, 若是真的進到檢察官之後就變他要從台東來找你...

有錯還請先進更正,

bit2009bit wrote:
小弟在網路販賣3C商...(恕刪)


可以申請轉回板橋辦理,以被告所在地為主。
不去警局,警察可以發出拘提。
不是誣告,因為他沒有造假證據。
交通損失,你要有單據和證明你有損失才能提告,但法院會說,你可以用走的。
上班損失,除非你完全沒有假了,然後請事假,有實質損失才能提告,一樣是要有證據的。

沒有證據也可以亂告,只是會敗訴。
**成就對的事情比做對事情更重要~共勉之!KHS T2+CX1
acky wrote:
隱約記得有個專有名...(恕刪)


感謝回覆,小弟再去查下



twobow wrote:
可以申請轉回板橋辦...(恕刪)


沒錯!!法律真的是保障人民嗎?這樣亂告又不會有事
簡直變成報復的一種手段!!
重點詐欺是刑事又非告訴乃論,也太容易被人惡意利用了吧

bit2009bit wrote:
小弟在網路販賣3C...(恕刪)


我一定要到台東作筆錄嗎(本人在板橋)?

要,依被告人所報案的派出所做筆錄,你不去就等於....好像要拘提到案吧?可是出庭時會在板橋地方法院喔~

詐欺不成立後,我是否可以控告誣告來彌補當天浪費的交通費和上班損失?

那就是另一個訴訟了,然後可能就變成他要來板橋做筆錄了,然後你要去台東地方法院出庭

以上是就我唯一一次的被告經驗分享。

bit2009bit wrote:
小弟在網路販賣3C商品一件,買家收到物品後兩個禮拜不甚滿意要求退錢~~
我說退錢可以,需扣除支付貨運費用,雙方不歡而散。

幾個禮拜後我收到警察局通知,對方告我詐欺,要到台東的警察局做筆錄,
我知道對方告我詐欺絕對不成立,但這樣我一定要到台東作筆錄嗎(本人在板橋)?

是否可以不去警局做筆錄,又詐欺不成立後,我是否可以控告誣告來彌補當天浪費的交通費和上班損失?

就我知識印象回答你

一定要到台東作筆錄嗎?
不用
刑事警察沒有權力拘提被告
除非檢察官發出傳票蓋有"抗傳即拘"
警察才能拘提你
這時你就知道那個檢察官
就可以聲請管轄轉移(寫狀紙即可)

當收到警察約談通知書不去會怎樣
幾次後他就函送給檢察官了
檢察官看你不出來說明
就會在開偵察庭的通知書上寫明"抗傳即拘"

管轄法院以犯罪地優先,被告居住地次之,原告最後
其實當收到台東警察約談通知書時
就打電話跟他說你太忙不能去
並表明你要聲明管轄轉移就可以不用去了

等轉移到板橋法院後換他要過來
不過我想他可能就不來了
沒規定原告一定要出庭
你就獲得不起訴

所以他的目的就是浪費你的時間及旅費
不要上當

彌補交通費和上班損失可能不行
因為人民有訴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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